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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赣能股份:2020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意见2020-10-29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独立董事意见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

方式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会议。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

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我们认真阅读了会议材

料,并对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相关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

率和提高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资金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
策权。

    二、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意见

    公司此次为控股子公司江西昱辰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昱辰智慧”)

的银行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基于昱辰智慧日常业务的正常需要,扩宽融资渠道,有

利于公司及昱辰智慧的业务发展。昱辰智慧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其

日常管理与业务开展处于公司的控制之中,风险可控。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昱辰智慧提供此项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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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独立

董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吴伯荣、谢利锦、张梅、徐擎天




                                                     2020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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