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赣能股份:关于以公开摘牌方式参与江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2021-02-23  

                        证券代码:000899         证券简称:赣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1-14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公开摘牌方式参与江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项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2020 年 7 月,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公开摘牌方

式参与江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电力交易中心”)增资项目,

投资金额为 820.960374 万元,持股比例为 5.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网披露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公开摘

牌 方 式参与完成江西电力交易 中心有限公司增资项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

(2020-68)。

     2021 年 1 月,根据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电力交易中心

有限公司独立规范运行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发改能源[2020]874 号),江西电力

交易中心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披露股权转让项目并以法定程序公开征集投资方,

其第一大股东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出让持有的 27%的股权,持股比例由 67%

降为 40%,挂牌期限为 2021 年 1 月 7 日至 2021 年 2 月 3 日。2021 年 1 月,经

公司审议,同意公司以公开摘牌方式参与江西电力交易中心 27%股权转让项目,

受让比例为 3.25%,出资金额为 485.211675 万元。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凭证》,公司被

确认为最终受让方之一,受让完成后,公司对江西电力交易中心累计投资为


                                     1
1,306.172049 万元,公司持股比例将提升至 8.7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合

作方已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

    (二)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属

于董事长审批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名称: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705507530X

    注册资本:1764713.53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 年 11 月 26 日

    企业注册地: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湖滨东路 666 号

    法定代表人:曹世强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从事输电、配电、售电;电网经营、电力购销及增值服务;电

力生产、供应、调度及交易;电力计量技术服务;电力信息与通信服务;蒸汽热

供应;蒸汽、热水生产;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仪器仪表、电力设备安装

调试、运行检修;与电力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力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机械设备维修;人才交流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电力投资、规划、设计与

施工;软件业;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电子设备的销售;电动汽车租赁业务;充换

电设施建设、运营及相关配套服务;节能诊断、咨询、设计、研发及新能源开发

与技术服务;综合能源服务;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关系: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持股 100%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与公司及所属单位之间无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



                                    2
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名称及类别

       1、标的名称:江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7%股权

       2、类别:股权

       3、转让底价: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信息,标的股权转让底价为人民币

4,030.9893 万元。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MA35HXGJ7B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湖滨东路 666 号

       法定代表人:王和春

       注册资本:14925.740504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 年 05 月 23 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负责电力市场交易平台的建设、运营和管理;组织开展省(市、

自治区)内电力直接交易、合同转让交易、容量交易等电力交易,提供与上述交

易相关的电力交易合同管理、结算、信息披露、规则研究、咨询、培训等服务;

负责市场主体的注册和相应管理,协助维护电力交易市场秩序。(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公开摘牌前,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有比例
 1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             10000.25          67%
 2         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           820.92          5.5%
 3             国电江西电力有限公司               820.92          5.5%
 4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820.92          5.5%
 5           华能安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447.77           3%
 7          江西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            447.77           3%

                                          3
  6             江西和惠配售电有限公司          746.29         5%
  8              江西凌峰售电有限公司           597.03         4%
  9              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23.89        1.5%
                        合计                   14925.74       100%

      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9 年度审计报告              1578            0.61           0.46

        数据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0321.23          320.49        10000.73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20 年 11 月 30 日财          669.96        -197.39         -199.2

       务报表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5113.01          385.72        14727.29

      江西电力交易中心与公司及所属单位之间无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第三方机构评估情况

      1、财务审计

      根据北京大地泰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以 2020 年 8 月 31

日为清算基准日的大地泰华专审字[2020]9347-10 号《江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

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江西电力交易中心的资产总额为 14,959.67 万元,负

债为 32.53 万元,净资产为 14,927.39 万元。

      2、资产评估

      根据北京大地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以 2020 年 8 月 31 日为评估

基准日的北京大地评报字[2020]1018-2 号《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

涉及的江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江西

电力交易中心 27%股权的评估价为 4,030.9893 万元人民币。



                                         4
     (四)出资方式

     公司以公开摘牌方式参与江西电力交易中心股权转让项目,以货币方式出

资 485.211675 万元,增持江西电力交易中心 3.25%股权,受让完成后公司持股比

例将提升至 8.75%。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签署方

     转让方(甲方):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

     受让方: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乙方 1)

               国家能源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乙方 2)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3)

               华能安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4)

               江西和惠配售电有限公司(乙方 5)

               江西正能配售电有限公司(乙方 6)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乙方 7)

               南昌中广核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乙方 8)

    (二)转让标的

    本合同转让标的为甲方所持有的江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

企业)的 27%股权。

    (三)评估基准日

    标的企业的全部资产经拥有评估资质的北京大地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评 估 , 出 具 了 以 2020 年 08 月 31 日 为 评 估 基 准 日 的 北 京 大 地 评 报 字

[2020]1018-2 号《资产评估报告》。

    (四)产权转让方式及价格

    1、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已于 2021 年 1 月 7 日经北交所公开发布产权转让

信息披露公告,公告期间只产生乙方一个联合体意向受让方,由乙方受让本合同



                                        5
项下转让标的(其中乙方 1 受让 3.25%股权、乙方 2 受让 3.25%股权、乙方 3 受

让 3.25%股权、乙方 4 受让 5.75%股权、乙方 5 受让 2.5%股权、乙方 6 受让 3%

股权、乙方 7 受让 3%股权、乙方 8 受让 3%股权,合计受让标的企业 27%股权)。

   2、根据公开信息披露结果,甲方将转让标的以 4030.9893 万元人民币转让给

乙方,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后 5 个工作日汇入北交所制定结算

账户。

   (五)产权交易费用

   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产权交易费用依照有关规定由甲乙双

方各自承担。

   (六)产权转让的交割

   1、甲乙双方应履行或协助履行审批机关申报的义务,配合处理相关要求,

以获得审批机关对本合同及其项下产权交易的批准。

   2、本合同项下的产权交易获得北交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 60 个工作日内,

甲方应促使标的企业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乙方应予以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七)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均应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

20%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转让价款的,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

金。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未付的每日万分之五计算。逾期付款超过 30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扣除乙方支付的保证金,扣除的保证金首先用于支

付北交所及会员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款项为甲方的赔偿款,保证金不足以

弥补甲方赔偿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

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 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标的企业的资产、债务等存在重大事项未披露或存在遗漏,对标的企业



                                    6
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可能影响产权转让价格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

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 20%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解除合同,有权要求甲

方就有关事项进行补偿。补偿金额应等于上述未披露或遗漏的资产、债务等可能

导致标的企业的损失数额中转让标的对应部分。

   (八)合同的生效

   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江西电力交易中心负责江西省电力市场交易平台的建设、使用和管理,是

公司电力业务的主要交易平台。在电力改革不断推进的大背景下,公司参与江西

电力交易中心股权转让项目,能够系统的获取电力市场建设、规则及交易信息,

有利于公司更加精准的开展市场电量交易,有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市场竞争

力的提升。公司此次以自有资金出资对当期损益不存在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凭证》;

   (二)《产权交易合同》。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2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