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能股份: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意见2021-03-03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独立董事意见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于 2021 年 3 月 2 日以通讯方
式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会议。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我们认真阅读了会议材料,
并对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更换公司董事会部分成员的意见
(一)经审阅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公司本次拟提名的董事王伟荣先生,具备
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二)本次董事提名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
(三)同意提名王伟荣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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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独立
董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吴伯荣、谢利锦、张梅、徐擎天
2021 年 3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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