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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赣能股份:2021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意见2021-06-30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独立董事意见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

以通讯方式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会议。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

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真阅读了会议材料,并对本次会议《公

司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1、因公司自身业务发展需要,为了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开展,公司拟聘任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更换理由恰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2、经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且

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

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3、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将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吴伯荣、谢利锦、张梅、徐擎天



                                                         2021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