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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赣能股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21-07-17  

                        证券代码:000899          证券简称:赣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1-60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2021 年 7 月 16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1 年 7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1

年 7 月 1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街 199 号江西赣能股份有

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主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叶荣先生。

    (五)股权登记日:2021 年 7 月 9 日

    (六)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及提示性公告分别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2021 年 7 月 13 日发出(公告)。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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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                                        9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18,049,704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73.5950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授权代表)人数(人)                          3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17,792,104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73.57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人)                             6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57,60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264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7
股东)人数(人)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554,142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159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弃
议                                                                                        是
                               同 意       同意    反  对 反对       权     弃权
案           议      案                                                                   否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票     比例
序           内      容                                                                   通
                                 (股)  (%)     (股) (%)      数    (%)
号                                                                                        过
                                                                   (股)
       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    717,793,4   99.964             0.035
                                                      256,300               0         0   是
       所的议案                     04          3                 7
1.00
                                             83.508             16.4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297,842            256,300               0         0   /
                                                6                14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议案为普通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

            2、律师姓名:魏志军、郝美慧。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2
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

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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