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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赣能股份: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21-11-17  

                        证券代码:000899         证券简称:赣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1-93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2021 年 11 月 16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1 年 11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1

年 11 月 1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街 199 号江西赣能股份有

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万波先生。

   (五)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8 日

   (六)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及提示性公告分别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2021 年 11 月 9 日发出(公告)。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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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                                        11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18,059,604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73.5960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授权代表)人数(人)                          3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17,792,104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73.5686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人)                             8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67,50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274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9
股东)人数(人)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564,042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160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是
                                  同 意      同意     反 对     反对    弃 权       弃权
议案          议    案                                                                      否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序号          内    容                                                                      通
                                  (股)     (%)    (股)    (%)   (股)      (%)
                                                                                            过

                                 717,805,5   99.964             0.035               0.000
1.00   公司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254,100                0              是
                                    04          6                 4                   0
                                             83.753             16.24               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309,942            254,100                0              /
                                                6                64                   0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议案 1.00 为普通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

            2、律师姓名:魏志军、汪文俊。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
                                             2
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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