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赣能股份: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2022-04-25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2]第 6-00024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15/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2]第 6-00024 号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1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进行了审核。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

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

作,以对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

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

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

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 1 -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2015〕3031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

公司由主承销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

象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29,000,000 股,发行价

为每股人民币 6.56 元,共计募集资金 2,158,240,000.00 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6,474,72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151,765,28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华融证券于 2016 年 1

月 12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10-2 号)。另减除验资费、律

师费、发行登记费、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539,000.00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150,226,280.00 元,本公司在非公开发行股票时使用自有

资金支付律师费、发行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1,009,000.00 元,实

际募集账户可使用的资金为 2,151,235,280.00 元。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公司以前年度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171,874,589.30 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

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33,683,236.92 元,累计取得的理财产品收益为 59,526,306.84 元。

    2021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73,011,550.41 元;2021 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0.00 元,赎回到期的理财产品 0.00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尚未到期金额为 0.00 元;2021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449,580.50 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244,886,139.71 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

利 息 扣 除 银 行 手 续 费 等 的 净 额 为 34,132,817.42 元 , 累 计 取 得 的 理 财 产 品 收 益 为

59,526,306.84 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264.55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时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律师费、发行登记费等与


                                             - 1 -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1,009,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

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融证券于2016年2月2日分别与中信银行南昌分行营业部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信银行南昌分行营业部         8115701012900027255             1,065.42         活期
中国工商银行丰城工业园支行     1508221229024512081             7,199.13         活期
             合计                                              8,264.5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本次募集资金中用于偿还银行借款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