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赣能股份: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5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切实履行监督职能。通过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和

董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

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现将监事会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

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主要工作情况如

下:

       (一)2021 年 3 月 2 日,2021 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拟更换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部分成员的议案》。

       (二)2021 年 4 月 22 日,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 年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 2020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及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 2020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董事会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共 7 项议案。

       (三)2021 年 8 月 23 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及《2021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2 项议案。

       (四)2021 年 10 月 27 日,2021 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下列事项发表意见

                                      1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治理情况及

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进一

步的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运作规范、经营决策合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执行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公司季度、半年度、

年度财务报告及有关文件进行了认真的监督与检查,并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

告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进行了

仔细核查。通过检查,监事会认为,2021 年各期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

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注册会计师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所做出的评价是客观、公允的。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

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不存在超越权限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募集资金

的使用均合法、合规。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了法定审批程序,交易公平、价格公

允,相关信息披露及时完整,不存在内幕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五)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情况进行检查,对重大事

项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


                                  2
案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工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未

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

    四、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

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经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核查,我

们对公司 2021 年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一)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

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公司健全了覆盖公司各个环节的内部

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二)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

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三)2021 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

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2022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

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持续促进公

司的规范运作。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