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能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2023-02-11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独立董事意见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以通讯方
式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会议。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认真阅读了
会议材料,并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意见
经审查:2023 年度公司预计与江能物贸、江西煤运、陕赣煤炭及江西煤储中心
发生的燃煤采购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进行日常正常经营所需要,有利于拓展公司
燃料采购渠道,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物资供应;公司预计与江投集团其
他下属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符合
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
董事均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公平、公
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
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法定程序,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更换公司董事长的意见
公司董事长陈万波先生因已届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长、董事和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任何职务。经核查,陈万波先生的离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根据《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陈万波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也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我们
同意陈万波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对其辞职原因无异议。
经审阅董事叶荣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
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我们认为
叶荣先生具备履行公司董事长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岗位的职责
要求。董事会选举董事长的提名、审议及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同意选举叶荣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
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独立董事签字:
张梅、罗小平、王善铭、蒙淑平
2023 年 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