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9 证券简称:赣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3-30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2015〕3031 号文核准,并经深交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新证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29,00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 民 币 6.56 元 , 共 计 募 集 资 金 2,158,240,000.00 元 , 坐 扣 承 销 和 保 荐 费 用 6,474,72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151,765,28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新证券于 2016 年 1 月 12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 10-2 号)。另减除验资费、律师费、发行登记费、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 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539,000.00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150,226,280.00 元,本公司在非公开发行股票时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律师费、发 行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1,009,000.00 元,实际募集账 户可使用的资金为 2,151,235,280.00 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244,886,139.71 元,累计收到的银行 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34,132,817.42 元,累计取得的理财产品收 益为 59,526,306.84 元。 2022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8,287.76 元;2022 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 0 元,赎回到期的理财产品 0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为 0 元;2022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 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3.21 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244,894,427.47 元,累计收 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34,132,840.63 元,累计取得的理 财产品收益为 59,526,306.84 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0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 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时用自有资金支付的 律师费、发行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1,009,000.0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了《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新证券于 2016 年 2 月 2 日、2020 年 8 月 19 日,分别与中信 银行南昌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城工业园支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 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 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信银行南昌分行营业部 8115701012900027255 0 活期 中国工商银行丰城工业园支行 1508221229024512081 0 活期 合 计 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022 年年公司募集资金承诺用于丰城三期发电厂扩建项目已陆续投入资 金 8,287.76 元,主要为银行日常账户管理费。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 司承诺用于丰城三期发电厂扩建项目累计投入资金 164,489.44 万元。该项目于 2015 年 9 月正式开工建设,2015 年 12 月 28 日浇筑主厂房基层第一罐混凝土。 2016 年 11 月 24 日,丰城电厂三期扩建项目 7#冷却塔施工现场发生施工平台坍 塌特别重大事故,2017 年 9 月 15 日国务院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 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组公布事故调查报告。2019 年 11 月 29 日,国家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能源局联合下文《关于将 赣能丰城三期扩建项目移出江西省 2017 年煤电停建项目名单的通知》 发改能源 〔2019〕1868 号),通知同意将赣能丰电三期扩建项目移出江西省 2017 年煤电 停建项目名单。2020 年 1 月,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关 于丰城电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复建开工的批复》(赣投开发字〔2020〕2 号),同 意项目复建开工。2020 年 3 月底,公司对外公告丰城电厂三期扩建项目恢复建 设。 截至目前,丰电三期两台机组已分别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2022 年 12 月 16 日顺利通过 168 小时满负荷试运行,正式移交商业运行。至此,丰电三期项目正 式建成投产,两台百万机组的投产为江西省能源稳定供应提供重要保障。 2、公司募集资金承诺用于偿还银行借款部分 60,000 万元已于 2016 年度全 部清偿完毕。 3、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2016 年 11 月 24 日,丰城电厂三期扩建项目 7#冷却塔施工现场发生施工平 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2017 年 9 月 15 日国务院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 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组公布事故调查报告;2019 年 11 月 29 日,国家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能源局联合下文《关 于将赣能丰城三期扩建项目移出江西省 2017 年煤电停建项目名单的通知》 发改 能源〔2019〕1868 号),通知同意将赣能丰电三期扩建项目移出江西省 2017 年 煤电停建项目名单。2020 年 1 月,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 《关于丰城电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复建开工的批复》(赣投开发字〔2020〕2 号), 同意项目复建开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丰城电厂三期扩建项目正式建成投产。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次募集资金中用于偿还银行借款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其他事项说明 丰城电厂三期扩建项目非正常中断导致 2016-2017 年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 入不能形成项目投资额的支出共计 729.90 万元,2018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不 能形成项目投资额的支出共计 539.08 万元,公司已于 2017 年和 2018 年以自有 资金置换完毕。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4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 年度 编制单位: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 1) 215,022.6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8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4,489.4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项目可 截至期末投 截至期末累 本年度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入进度 计投入金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 到预计 否发生 投向 (含部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3)= (2) 效益 效益 重大变 (2)/(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22 年 7 月 20 日 7#机组完成 168 小时满负荷运行,达到预 1、丰城电厂三期扩建项 定可使用状态;2022 年 12 月 否 155,824.00 155,824.00 0.83 164,489.44 105.56 242.67 是 否 目 16 日 8#机组完成 168 小时满负 荷运行,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 2、偿还银行借款 否 60,000.00 60,000.00 60,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215,824.00 215,824.00 0.83 224,489.44 104.01 丰城电厂三期扩建项目于 2015 年 9 月正式开工建设,2016 年因“11.24 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停工,2017 年 9 月 15 日国务院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公布事故调查报告,2020 年 1 月, 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丰城电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复建开工的 (分具体项目) 批复》(赣投开发字〔2020〕2 号),同意项目复建开工,2022 年 7 月 20 日、12 月 16 日,该项目已完成投产。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0.00 元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注 1:扣除验资费、律师费、发行登记费、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人民币 153.9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 金净额为 215,022.63 万元。其中,律师费及发行登记费 100.90 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 注 2:经本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银 行贷款或其他方式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审议置换投入的自募资金。2016 年 3 月 9 日,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董 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 16,300.00 万元,其中丰城电厂三期扩建项目置换金额为 11,300.00 万元,偿还银行借款置换金额 为 5,000.00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已出具表示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16 年 1 月 26 日以自 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 〔2016〕10-4 号)。国新证券同时出具《关于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此 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承诺用于丰城三期发电厂扩建项目已投入资金 164,489.44 万元,由于“11.24 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丰城电厂三期扩建项目非正常中断导致 2016-2017 年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不能形成 项目投资额的支出共计 729.90 万元,2018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不能形成项目投资额的支出共计 539.08 万元,公司已于 2017 年和 2018 年以自 有资金置换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