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3]第 6-00025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15/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3]第 6-00025 号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2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进行了审核。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 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 作,以对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 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 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 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 1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15/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 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 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冯丽娟 中 国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涂卫兵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 2 -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2015〕3031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 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 证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329,00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6.56 元,共计募集资金 2,158,240,000.00 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6,474,72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151,765,280.00 元,已由主承销 商国新证券于 2016 年 1 月 12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10-2 号)。 另减除验资费、律师费、发行登记费、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 用 1,539,000.00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150,226,280.00 元,本公司在非公开发行 股票时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律师费、发行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1,009,000.00 元,实际募集账户可使用的资金为 2,151,235,280.00 元。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公司以前年度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244,886,139.71 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 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34,132,817.42 元,累计取得的理财产品收益为 59,526,306.84 元。 2022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8,287.76 元,2022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 等的净额为 23.21 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244,894,427.47 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 利 息 扣 除 银 行 手 续 费 等 的 净 额 为 34,132,840.63 元 , 累 计 取 得 的 理 财 产 品 收 益 为 59,526,306.84 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 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时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律师费、发行登记费等与发行 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1,009,000.00元)。 - 1 -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 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新证券于2016年2月2日分别与中信银行南昌分行营业部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信银行南昌分行营业部 8115701012900027255 0.00 活期 中国工商银行丰城工业园支行 1508221229024512081 0.00 活期 合计 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本次募集资金中用于偿还银行借款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 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 2 -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4 日 - 3 -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 1) 215,022.6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8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4,489.4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项目可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本年度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计投入金额 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 到预计 否发生 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2) (3)=(2)/(1) 效益 效益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22 年 7 月 20 日 7#机组完成 168 小时满负荷运行,达到预定可使 1、丰城电厂三期扩 否 155,824.00 155,824.00 0.83 164,489.44 105.56 用状态;2022 年 12 月 16 日 8# 242.67 是 否 建项目 机组完成 168 小时满负荷运行,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偿还银行借款 否 60,000.00 60,000.00 60,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215,824.00 215,824.00 0.83 224,489.44 104.01 丰城电厂三期扩建项目于 2015 年 9 月正式开工建设,2016 年因“11.24 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停工,2017 年 9 月 15 日国务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院公布事故调查报告,2020 年 1 月, 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丰城电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复建开 (分具体项目) 工的批复》(赣投开发字〔2020〕2 号),同意项目复建开工,2022 年 7 月 20 日、12 月 16 日,该项目已完成投产。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0.00 元 - 4 -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注 1:扣除验资费、律师费、发行登记费、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人民币 153.9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15,022.63 万元。其中,律师费及发 行登记费 100.90 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 注 2:经本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方式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非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审议置换投入的自募资金。2016 年 3 月 9 日,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 16,300.00 万元,其中丰城电厂三期扩建项目置换金额为 11,300.00 万元,偿还银行借款置 换金额为 5,000.00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已出具表示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16 年 1 月 26 日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 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10-4 号)。国新证券同时出具《关于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此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承诺用于丰城三期发电厂扩建项目已 投入资金 164,489.44 万元,由于“11.24 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丰城电厂三期扩建项目非正常中断导致 2016-2017 年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不能形成项目投资额的支出共计 729.90 万元, 2018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不能形成项目投资额的支出共计 539.08 万元,公司已于 2017 年和 2018 年以自有资金置换完毕。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