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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云内动力: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1-25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
的相关资料,听取了公司相关人员对该日常关联交易的报告,同意将公司2019
年度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提交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
要而发生。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
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充分协商确定,
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
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签字:葛蕴珊           羊亚平     苏红敏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