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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厦门港务:增资石湖山码头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8-06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0-28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增资石湖山码头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湖
山码头公司”)注册资本为 4000.00 万元,本公司出资 2040.00 万元,持股比例
为 51%;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集团”)
出资 196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49%。
    为打造“统一规划、集中运营、资源共享、管理高效”的散杂货码头投资运
营平台,充分发挥本公司散杂货业务内部协同效应与对外整体竞争能力,进一步
优化本公司股权结构与财务绩效,本公司拟以所持厦门海隆码头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海隆码头公司”)100%股权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120873.71 万元、控股集
团拟以所持厦门海鸿石化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鸿码头公司”)100%股权
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31753.61 万元,共同增资石湖山码头公司的方式,进行散
杂货码头股权层面的整合。本次增资行为完成后,石湖山码头公司注册资本由
4000.00 万元变更为 95000.00 万元,本公司持有石湖山码头公司股比调整为
65.08%,控股集团持有石湖山码头股比调整为 34.92%,海隆码头公司和海鸿码
头公司将成为石湖山码头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公司与控股集团目前尚未正式签署协议。
    (二)关联关系说明
    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港务”)持有本公司 61.89%股
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控股集团持有国际港务 68.32%股份,为本公司的间接
控股股东。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次公司以海隆码头公司 100%股权、控股集团以海鸿码头公司 100%股权共同增
资石湖山码头公司的行为,构成了关联交易。


                                      1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8 月 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资石
湖山码头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蔡立群先生、陈朝辉先生、吴岩松
先生、张桂仙先生回避了该议案表决,本项议案以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
权获得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先认可本次关联交易, 并发表了“同意”独立意
见。
       本次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
东将回避表决。
       (四)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以及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说明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不需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方即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5楼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主要办公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 31 号港务大厦 25 楼
       法定代表人:陈志平
       注册资本:31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26013542XA
       经营范围:一、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二、对涉及港口、码头、
物流、信息、房地产、酒店、物业、旅游、贸易、水产品加工等产业或行业的企
业进行投资;三、依法为投资企业融资提供服务,利用各种渠道筹措资金自主进
行投资;四、对银行、信托、担保、保险等金融服务及证券类企业进行投资;五、
港口工程开发、建设及咨询;六、海上油污、水回收处理、环境检测及油类分析、
咨询业务;七、信息产品开发及销售、信息咨询及技术服务,信息工程的开发建
设及相关业务;八、其他与港口建设经营有关部门的业务。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占比
100%,为控股集团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2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61.89% 386,907,522
周兰金                            境内自然人             0.21% 1,292,900
陈梓帆                            境内自然人             0.19% 1,202,793
宁屾                              境内自然人             0.17% 1,046,499
江伟朋                            境内自然人             0.16% 1,000,000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源盛恒瑞 21 其他
                                                         0.16%    1,000,000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领航投资澳洲有限公司-领航新兴市 境外法人
                                                         0.12%      739,716
场股指基金(交易所)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保 其他
                                                         0.12%      733,800
险产品
潘军                              境内自然人             0.11%      700,002
林依棋                            境境内自然人           0.11%      680,796


    控股集团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国际港务 68.32%股份,为国际港务控股股东。
    (二)控股集团主要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从事集装箱、散杂
货及现代物流、港口建设、海峡投资、邮轮客运、电子口岸、金控等业务,最近
三年经营情况良好。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控股集团净资产 1576838.49 万元(预
计)。2019 年度控股集团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总资产                      4190989.08 万元
                 净资产                      1489183.17 万元
                营业收入                     2755757.94 万元
                 净利润                       95614.87 万元


    (三)与本公司的关系:控股集团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国际港务的控股股东,
因此系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四)控股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
   1、标的公司基本信息: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厦门市湖里区石湖山港区


                                     3
    主要办公地点:厦门市湖里区石湖山港区
    法定代表人:郑层林
    注册资本:4000 万元
    设立时间:2002 年 1 月 14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7054938296
    主营业务:货运港口货物装卸、仓储服务(不含化学危险品储存、装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本公司持有石湖山码头公司 51%股权、控股集团持有
石湖山码头公司 49%股权
    (2)资产类别:股权投资
    (3)资产权属:本公司及控股集团没有对该项资产设定担保、抵押、质押
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没有涉及该项资产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
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4)资产所在地:厦门市湖里区
    (5)标的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评估价值
    截止评估基准日,石湖山码头公司的账面价值为 84374.31 万元,评估价值
为 152989.02 万元。
    (6)历史沿革:
    石湖山码头公司原系由厦门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改制后更名为“厦门国际港
务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共同投资,于2002年1月14日成立;
    2003年,厦门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将厦门港务物流有限公司持有的石湖山码头
公司5%股权划归厦门港船务有限公司;
    2004年,厦门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将厦门港船务有限公司持有的石湖山码头公
司5%股权划归厦门港务集团和平旅游客运码头有限公司;
    2004年9月,厦门市财政局将其持有的厦门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划
转给控股集团,厦门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原持有石湖山码头公司的股权亦变更到控
股集团名下;
    2015年,厦门港务集团和平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5%股权无偿划转给
控股集团;
    2016年,控股集团将其持有的51%股权转让给本公司。
    目前,石湖山码头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4
       (7)控股集团获得该项资产的时间、方式及运营情况:
       获得该项资产时间:2002年1月14日
       获得该项资产方式:发起设立
       运营情况:该公司于2002年1月14日投入运营,最近一年经营情况良好,主
营业务稳定增长。
   (8)标的资产近三年又一期的交易或权益变动及评估情况:
       标的资产近三年又一期无交易或权益变动相关情况:2017年9月,经福建中
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
收购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49%股
东权益价值评估报告》(闽中兴评字(2017)第2024号)并经厦门市人民政府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厦门市国资委”)核准(厦国资产[2017]316号),
截止2017年6月30日,控股集团持有的石湖山码头公司49%股东权益为人民币
74998.70万元。
       (9)主要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
       提供港口货物装卸搬运、仓储服务(不含化学危险品储存、装卸)。
       (10)客户集中度:
       2019年石湖山码头(合并)公司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总收入比56.54%。
       (11)现有关联交易情况:
       石湖山码头(合并)预计2020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约为
6060.48万元。
       (12)减少关联交易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之后,石湖山码头公司将在符合该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的基础
上尽量减少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若有关联交易,均依据有关规范性文件及本公
司章程履行合法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以保证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确保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标的公司经营及财务情况:
       本公司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石湖山码头公司 2019 年度及 2020 年 3 月 31 日财务报表进行了审
计。
       石湖山码头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5
                                                                     单位:万元
                   2020.6.30/2020 年第二季度         2019.12.31/2019 年度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130250.80                     136693.38
      净资产                          89951.77                     84374.31
    营业收入                          22438.47                     49758.39
    营业利润                           7481.06                     15883.76
      净利润                           5506.06                     13058.53
    负债总额                          40299.02                     52319.07
  应收账款总额                         3926.42                      4767.57
  或有事项总额                               0                            0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13659.09                     16400.24


    3、标的公司评估情况:
    (1)本次评估对象为石湖山码头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为石
湖山码头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2)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3)评估基准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
    (4)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5)评估结论:资产的账面值和评估价值: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石湖
山码头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84374.31 万元,总资产为 136693.38 万元。经具
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联合中和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联合中和评报字(2020)
第 5011 号),石湖山码头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152989.02 万元。
    4、其他情况:石湖山码头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亦不存在为他人提供财务
资助的情形;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控股集
团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5、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增资前                             增资后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本公司               2040.00            51.00        61826.00            65.08
 控股集团              1960.00            49.00        33174.00            34.92
   合计                4000.00        100.00           95000.00           100.00


                                      6
    6、石湖山码头公司的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
权利的条款。
    7、石湖山码头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标的公司:厦门海鸿石化码头有限公司
    1、标的公司基本信息: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厦门市海沧区港南路 379 号
    主要办公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港南路 379 号
    法定代表人:王秒选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设立时间:2006 年 12 月 12 日
    注册地:厦门市海沧区港南路 379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7912879839
    主营业务:公用液体化工品装卸、仓储服务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控股集团持有海鸿码头公司 100%股权
    (2)资产类别:股权投资
    (3)资产权属:控股集团没有对该项资产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任
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没有涉及该项资产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
争议事项
    (4)资产所在地:厦门市海沧区
   (5)标的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评估价值
    截止评估基准日,海鸿码头公司的账面价值为21129.33万元,评估价值为
31753.61万元。
    (6)历史沿革:
    海鸿码头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12 月 12 日,系由控股集团投资设立的全资子
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 万元,实收资本 3000 万元业经厦门天健华
天会计师事务所“厦门天健华天所验(2006)NZ 第 0031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6 年 12 月 20 日,根据控股集团《关于海沧 9 号泊位及公共设施下划的
通知》(厦港控股【2015】211 号)文件,控股集团将持有的海沧 9 号泊位及公

                                      7
共设施对海鸿码头公司进行增资 158439828.45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海
鸿码头公司的实收资本为 188439828.45 元,增资相关资产产权尚未完成变更,
增资事项的相关工商登记尚未完成。
    (7)控股集团获得该项资产的时间、方式及运营情况:
    获得该项资产时间:2006年12月12日
    获得该项资产方式:发起设立
    运营情况:该公司于 2006 年 12 月 12 日投入运营,2019 年净利润为-279.08
万元(经审计),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净利润为 70.35 万元(未经审计)。控股
集团将持有的海沧 9 号泊位及公共设施对海鸿码头公司进行增资 158439828.45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海鸿码头公司的实收资本为 188439828.45 元,增
资相关资产产权尚未完成变更,增资事项的相关工商登记尚未完成。
    (8)标的资产近三年又一期的交易或权益变动及评估情况:
    2016 年 12 月 20 日,根据控股集团《关于海沧 9 号泊位及公共设施下划的
通知》(厦港控股【2015】211 号)文件,控股集团将持有的海沧 9 号泊位及公
共设施对海鸿码头公司进行增资 158,439,828.45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海鸿码头公司的实收资本为 188,439,828.45 元,增资相关资产产权尚未完成变
更,增资事项的相关工商登记尚未完成。
    (9)主要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
    提供公用液体化工品装卸、仓储服务。
    (10)客户集中度:
    2019年海鸿码头公司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总收入比87.21%。
    (11)现有关联交易情况:
    海鸿码头公司预计2020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约为1825万元。
    (12)减少关联交易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之后,海鸿码头公司将在符合该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的基础上尽
量减少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若有关联交易,均依据有关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
程履行合法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以保证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
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标的公司经营及财务情况:
    本公司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8
通合伙)对海鸿码头 2019 年度及 2020 年 3 月 31 日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
    海鸿码头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0.6.30/2020 年第二季度         2019.12.31/2019 年度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21954.87                    22131.53
      净资产                         21216.50                    21129.33
    营业收入                          1265.70                      2196.22
    营业利润                            70.37                      -421.61
      净利润                            70.35                      -279.08
    负债总额                           738.37                      1002.20
  应收账款总额                         276.09                         44.13
  或有事项总额                              0                             0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19.66                   486.27


    3、标的公司评估情况:
    (1)本次评估对象为海鸿码头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为海鸿
码头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2)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3)评估基准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
    (4)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5)评估结论:资产的账面值和评估价值: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海鸿
码头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21129.33 万元,总资产为 22131.53 万元。经具有执
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联合中和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联合中和
评报字(2020)第 5011-1 号),海鸿码头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31753.61
万元。
    4、其他情况:海鸿码头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亦不存在为他人提供财务资
助的情形;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控股集团
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5、海鸿码头公司的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
利的条款。
    6、海鸿码头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
    (三)标的公司:厦门海隆码头有限公司
    1、标的公司基本信息: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厦门市海沧区沧江路 98 号综合楼
    主要办公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沧江路 98 号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郑层林
    注册资本:45000 万元人民币
    设立时间:2012 年 9 月 3 日
    注册地:厦门市海沧区沧江路 98 号综合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051166553E
    主营业务:货运港口货物装卸、仓储服务(不含化学危险品储存、装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本公司持有海隆码头公司 100%股权
    (2)资产类别:股权投资
    (3)资产权属:本公司没有对该项资产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
限制转让的情况,没有涉及该项资产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
议事项
    (4)资产所在地:厦门市海沧区
    (5)标的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评估价值
    截止评估基准日,海隆码头公司的账面价值为 78320.58 万元,评估价值为
120873.71 万元。
     (6)历史沿革:
    2012 年 8 月 15 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
海沧港区新设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成立海隆码头公司,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2013 年 2 月 4 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厦门海隆码头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决定对海隆码头公司增资 1.50 亿元人民
币。增资后,海隆码头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0 亿元。
    2013 年 12 月 26 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厦门海隆码头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对海隆码头公司增资 2.90 亿元。
增资后,海隆码头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50 亿元。

                                    10
    (7)本公司获得该项资产的时间、方式及运营情况:
    获得该项资产时间: 2012年9月3日
    获得该项资产方式:发起设立
    运营情况:该公司于2012年9月3日成立,2019年净利润为-7755.79万元(经
审计),截止2020年6月30日净利润为-3506.40万元(未经审计)。
    (8)标的资产近三年又一期的交易或权益变动及评估情况:
    近三年又一期无交易或权益变动及评估情况。
    (9)主要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
    提供货运港口货物装卸、仓储服务(不含化学危险品储存、装卸)。
    (10)客户集中度:
    2019年海隆码头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总收入比33.82 %。
    (11)现有关联交易情况:
    海隆码头预计2020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约为11402.00万元。
    (12)减少关联交易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之后,海隆码头公司将在符合该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的基础上尽
量减少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若有关联交易,均依据有关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
程履行合法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以保证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
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标的公司经营及财务情况:
    本公司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海隆码头 2019 年度及 2020 年 3 月 31 日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
    海隆码头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0.6.30/2020 年第二季度       2019.12.31/2019 年度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146662.98                   146828.59
     净资产                          74871.63                   78320.58
   营业收入                           9430.78                   20340.17
   营业利润                          -3507.85                   -8062.04
     净利润                          -3506.40                   -7755.79
   负债总额                          71791.35                   68508.01
 应收账款总额                         3691.92                    2543.13


                                   11
  或有事项总额                                 0                        0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7346.06                17539.09


    3、标的公司评估情况:
    (1)本次评估对象为海隆码头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为海隆
码头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2)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3)评估基准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
    (4)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5)评估结论:资产的账面值和评估价值: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海隆
码头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78320.58 万元,总资产为 146828.59 万元。经具有
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联合中和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联合中
和评报字(2020)第 5011-2 号),海隆码头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120873.71 万元。
    4、其他情况:本公司不存在为海隆码头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理
财的情形;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情形;
    5、海隆码头公司的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
利的条款。
    6、海隆码头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经评估机构评估及厦门市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部门核准,石湖山码头公司 100%股权价值为 152989.02 万元,海鸿码头
公司 100%股权价值为 31753.61 万元,海隆码头公司 100%股权价值为 120873.71
万元,本公司与控股集团以上述经核准的资产价值作为本次增资的定价依据。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增资安排
    根据经厦门市国资委核准的资产评估结果,本次增资完成后,石湖山码头公
司注册资本由 4000 万元调整为 95000 万元,其中:控股集团持有石湖山码头公
司 34.92%股权,以其持有的海鸿码头公司 100%股权认缴增资款 31213.07 万元,

                                    12
超过认缴增资款部分计入石湖山码头公司资本公积;本公司持有石湖山码头公司
65.08%股权,以其持有的海隆码头公司 100%股权认缴增资款 59786.93 万元,超
过认缴增资款部分计入石湖山码头公司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海隆码头公
司和海鸿码头公司成为石湖山码头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特别约定
    1、自增资合同签署之日起 6 个月内,控股集团应将海沧港区 9#泊位 B1 地
块、海沧港区 9#泊位 B2 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海沧港区 9 号泊位港池海域使用
权过户至海鸿码头公司名下。
    2、根据联合中和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联合中和评报字(2020)
第 5011-1 号),鉴于海沧港区 9#泊位 B1 地块、海沧港区 9#泊位 B2 地块上综合
办公楼、锅炉房、变电所、门卫室等 8 项房屋建筑未办理房屋使用权证,上述 8
项房屋建筑评估净值为 23,183,924.00;根据联合中和评估机构出具的“关于厦
门海鸿码头有限公司房屋建筑物的说明”,上述 8 项房屋建筑若在权证齐备状态
下评估,评估净值为 26,383,240.00 元,二者之间的差额部分为 3,199,316.00
元。若控股集团于增资合同签署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上述 8 项房屋建筑使用权证
办理并过户至海鸿码头公司名下,本公司应将享有权益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控
股集团。
    3、本次增资完成后,若发现存在影响石湖山码头公司利益的瑕疵并造成影
响的,由原股东负责消除瑕疵并承担相关费用。
    (三)期间损益
    自基准日至股权交割完成日(以三家公司工商变更登记办理之日为准)期间,
石湖山码头公司、海隆码头公司、海鸿码头公司对应的所有者权益(会计科目中
的“所有者权益”)的增减部分均由原股东享有及承担。
    六、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系石湖山码头公司股东对其进行共同增资的行为,没有做出其他
安排,不会由此新增关联交易,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七、本次增资的目的、影响及可能存在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散杂货码头系本公司的重要业务板块。目前,公司散杂货码头投资强度大,
点多线长面广,但内部协同相对较少,运营管理水平参差不齐,而且随着东南沿

                                    13
海诸多地区大型散货码头及进港铁路设施不断完善,公司外部竞争压力日趋加
大。为了提高本公司散杂货业务内部协同效应与对外整体竞争能力,启动公司散
杂货码头股权整合打造统一的投资运营平台是十分必要、迫切的。本次股权整合,
将有助于合理配置散杂货码头资源与业务,提高码头整体使用效率,形成合力做
大做强本公司散杂货业务品牌,保持在东南沿海港口群的领先地位。
       (二)本次交易存在的主要风险
       1、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关联交易方案尚需经过上市公司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国际港务股东大会
的审议批准方可实施,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项目存在一定的审批风
险。
       2、权证瑕疵
       控股集团已将海沧 9#泊位资产下划至海鸿码头公司,但截至目前,海沧港
区 9#泊位 B1 地块及 B2 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海沧港区 9 号泊位港池海域使用
权至今尚未办理至海鸿公司名下,且综合楼、锅炉房、变电所及泵房、前方变电
所等八项房屋建筑物尚且办理权证。
       对策:目前,控股集团正在积极协助海鸿公司办理土地使用权、港池海域使
用权过户的变更工作和补办房屋建筑物权证。其中:上述房屋建筑物系海沧港区
液体化工码头(9#泊位)首期工程配套生产设施,符合港口设施建设的相关要求
并办理了相应的建设规划、建设施工等报建许可手续,按照港口规划实施建设并
已经厦门港口管理局竣工验收。截至目前,控股集团已与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协
商,将以港口设施报建文件申请办理该等房屋的不动产权属登记,并在完成不动
产权属登记后将该等房屋与上述 2 项土地使用权一并变更登记至海鸿公司名下、
完成对海鸿公司的出资手续。若上述权证事宜明显影响海鸿码头公司的正常业务
经营,控股集团承诺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不利影响,促使海鸿公司业
务经营持续正常进行,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三)本次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项交易符合公司“领先的散货杂货码头投资运营商”的战略定位与产业发
展规划,通过股权整合将进一步强化厦门本港现有两大散杂货码头运营主体的统
筹协调力度和资源使用效率,达到打造统一的散杂货码头投资运营平台的目的。
       考虑到石湖山码头公司、海隆码头公司股权整合带来的协同效应及本公司加

                                      14
大对石湖山码头公司的持股比例,本项交易将较大程度提升本公司财务表现。
    (四)本次交易对交易对方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会新增控股集团的关联交易,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且有助于在
控股集团内部打造统一的散杂货码头投资运营平台。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0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与控股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
易的总金额为881.88万元。
    2020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与海鸿码头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
易的总金额为0万元。
    九、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先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先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独立意见有关内
容参见 2020 年 8 月 6 日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十、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先认可、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3、石湖山码头公司、海隆码头公司、海鸿码头公司一年又一期审计报告;
    4、石湖山码头公司、海隆码头公司、海鸿码头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5 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