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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厦门港务:厦门港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3-19  

                        股票代码:000905           股票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1-17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日期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2、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35 号”),根据财政
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
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
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然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
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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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
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
相关内容。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
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同时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
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
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
润产生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符合《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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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
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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