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务: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港务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2021-03-19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受托管理人”)作为厦门港
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港务”或“公司”)2016 年度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的受托管理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140号),公司通过公开发行债券方式发行1,100万张,
每 张 面 值 为 人 民 币 100 元 ,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1,100,000,000.00 元 , 扣 除 承 销 费 用
5,28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1,094,720,0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6月28日
和2016年10月26日到账,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和大信验字〔2016〕
第25-00006号《验资报告》和大信验字〔2016〕第25-00010号《验资报告》确认。
本次募集资金计划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偿还有息债务 59,712.00
2 补充流动资金 49,760.00
合 计 109,472.00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厦门港务第一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59,712万元已于2016年全部用于归还海隆码头
项目建设贷款;
厦门港务第二期募集资金净额49,760万元已于2016年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厦门港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厦
门港务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
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上述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厦门港务与受托管理人
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融中心支行签署了关于6亿元用于偿还有息债务的
《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厦门港务与受托管理人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禾祥西支行签署了关于5亿元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的《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
管协议》,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在上述两家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
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专 户 银 行 银行账号 存放余额(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融中心
40328001040044722 8,059.44
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禾祥西支行 129230100100215783 7,054.35
合 计 15,113.79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9,472.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9,472.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更项目(含 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3)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投入金额
部分变更) (2) =(2)/(1)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偿还有息债务 否 59,712.00 59,712.00 - 59,712.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49,760.00 49,760.00 - 49,76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09,472.00 109,472.00 - 109,472.00 100.00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核查及意见
受托管理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厦门港务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募投项目
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受托管理人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
公告〔2012〕44 号)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