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务: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3-03-25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董事会:
2022 年度,我们作为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
的委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厦门
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
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
事及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其中现场会议 3 次,通讯会议 8 次;
召开了 6 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姓名 是否连续两
本年应参加 列席股东大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次未亲自出
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席会议
张勇峰 11 11 0 0 否 5
林晓月 11 11 0 0 否 5
陈志铭 11 11 0 0 否 5
二、向公司提出建议和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 年度,我们对公司本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没有提出异议,
相关事项独立意见如下表:
发表独立意见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1、关于对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在保证金一亿五千万元人民
币额度内开展套保业务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1 月 7 日
2、关于对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开展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
务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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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以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关于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3 月 17 日
3、关于对公司经营管理层2021年年薪核定结果的独立意见;
4、关于对公司2021年度内控制度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国厦门外轮
代理有限公司出具履约保函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4 月 29 日
2、关于对厦门外代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为厦门外代航空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提供授信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8 月 5 日 2、关于对使用募集资金向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独
立意见。
1、关于对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
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8 月 16 日
3、关于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以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关于对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11 月 16 日 2、关于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3-2024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 2023 年度在保证金一亿五千万元人
民币额度内开展套保业务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12 月 6 日 2、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 2023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事项
的独立意见;
3、关于对公司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履行职责情况
1、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我们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规
范运作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解,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公司董事、
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联系,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及时获悉
公司的经营动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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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对每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审慎地行使了
表决权;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
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对公司存在的问题和发展方向,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
3、履行专业委员会委员职能
按照委员会议事规则,先后召集、参加了多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定期会
计报表、内控体系建设、聘任审计机构、公司对外投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
披露薪酬等事项进行了审查与监督,在达成意见后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4、独立董事提出的建议及采纳情况
我们建议公司充分关注 RCEP 实施、福建省港口资源整合、厦门市港口高质
量发展等政策带来的发展机遇,全面分析、前瞻布局、谋划好未来发展方向,
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在人才培养方面,建
议重视人才梯队管理及专业人才的培养;我们还建议公司聚焦重点项目和关键
领域,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做好经济波动下行时期贸易业务的风险管
控。公司采纳了独立董事的意见并贯彻落实。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信息披露。督促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公平。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效地执行和维
护了信息披露的责任机制,未发生选择性信息披露的情况,没有发生信息披露
的重大遗漏和偏差,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
益。
2、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
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
3、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我们根据《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
充分与会计师沟通,勤勉开展工作,有效保证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进程,确
保公司年度报告的及时、准确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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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内,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
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以及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
的相关规定,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
想意识,在专业领域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五、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发生。
我们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我们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
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以上是我们 2022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
独立董事:张勇峰、林晓月、陈志铭
2023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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