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务:监事会决议公告2023-03-25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3-14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的书面通知;
2、本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星期五)上午 10:30 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5 名,实际参会监事 5 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廖国省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厦
门港务发展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本次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年度报告经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财务报告真实、公正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的。
具体内容参见 2023 年 3 月 25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全文》、《厦门港务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报告摘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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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对如下事项发表意见:
(1)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各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
制度;本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
决议;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没有滥用职权、损害股东和职工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报告情况
本公司监事会检查了本公司业务和财务情况,审核了董事会提交的财务年度
报告及其它文件,监事会认为:财务报告真实、公正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年度报告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的。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
为:本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及《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
为,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变更投向和用途。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出售重大资产的情况。
(5)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能够本着公平原则,按照公允价格
进行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6)对本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检查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体系及外部信息报送与使用管理体系。报告期内,公
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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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生有内幕信
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没有发生因内幕信息管理而受到
证券监管部门惩处的情形。
(7)对本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检查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本公司的公告
信息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披露,有效地执
行和维护了信息披露的责任机制,未发生选择性信息披露的情况,未发生信息披
露的重大遗漏和偏差,没有发生因信息披露管理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惩处的情
形。
具体内容参见2023年3月25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2022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相关内容。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按母公司口径)2022年度累计实现净利
润人民币 156,081,670.21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15,608,167.02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结余2,171,143,233.95元,扣除分配的2021年股利
34,385,523.91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77,231,213.23元。
根据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实际经营及现金流情况,本公司2022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41,809,597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0.60元(含税),拟分配利润为44,508,575.82元,分配预案实施
后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本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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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审阅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监事会认为:本公司内部控制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
保证了本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有效,没有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和异常事项。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且能有效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本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本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对董事会提交的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参见2023年3月25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报酬(津贴)方
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制定董事、监事报酬(津贴)方案有利于加强和规范
本公司董事、监事报酬(津贴)管理,促进本公司董事、监事忠实、诚信与勤勉
履职,保障本公司持续、稳定与健康发展,方案制定依据《公司法》、《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并参考行
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监事会对上述董事、监事报酬(津贴)方案无异议。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第 1、2、3、5 项议案还应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具体内容
详见 2023 年 3 月 25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
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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