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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厦门港务: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3-04-0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厦门港务

保荐代表人姓名:米凯                        联系电话:18101801902

保荐代表人姓名:龙海                        联系电话:13021957474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                      是
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保荐机构每月取得并审阅公司募集资金专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户对账单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项   目                                   工作内容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1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2 年 12 月 29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
                                                次培训重点围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
                                                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行为规范等专题,并辅以案例进行深
                                                入解读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无                         不适用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公司实际控制人福建省港口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2月22日作出
                                            是                       不适用
的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
用方面的承诺
2.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厦门港务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26日作出
                                            是                       不适用
的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
用方面的承诺
3.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际港务股份
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作出的关
                                            是                       不适用
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
面的承诺
4.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作出的分红
                                            是                       不适用
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保荐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中金公司受到中
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 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事项                                 说明
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1、2022 年 6 月 1 日,中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
                           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
                           定》([2022]23 号),因中金公司 1 笔场外期权合约对手方为
                           非专业机构投资者,违反了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对中金公
                           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2022 年 6 月 7 日,中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
                           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
                           定》([2022]32 号),因中金公司未按照《证券公司和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
                           的规定及时完成境外子公司整改等事项,中国证监会对中金
                           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3、2022 年 8 月 10 日,中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
                           局出具的《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
                           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022]15 号),因中金公司作为某公司
                           债券的牵头主承销商及其第一期债券的主承销商,存在对承
                           销业务中涉及的部分事项尽职调查不充分等未履行勤勉尽
                           责义务的情况,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决定对中金公司采取
                           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4、2022 年 11 月 23 日,中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
                           局出具的《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
                           措施的决定》([2022]207 号),因中金公司子公司中金前海
                           (深圳)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中金前海(深圳)股
                           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管理的 15 只产品未按期完成整
                           改、中金公司未能识别并拦截客户“逆回购”交易金额超过客
                           户账户当日可用资金等事项,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对中金
                           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中金公司就前述监管措施已经提交了相
                           关整改报告或正在积极推进相关整改。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米   凯                        龙   海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