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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商中拓: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7-04-08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
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
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应用手册
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董事
会对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
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
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
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
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
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
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
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
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
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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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
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
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
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
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
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公司通过日常审计监督、专项内控
测试及内控手册修订完善等方式来完成内部控制审计及测试工
作,测试评价范围涵盖了公司本级和所有子(分)公司,并对
以下单位进行了重点评价:
  序号                     单位名称               简称

   1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本级

   2      湖北中拓博升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湖北中拓

   3      湖南中拓建工物流有限公司              中拓建工

   4      湖南瑞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湖南瑞特

   5      湖南五菱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湖南五菱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内部控制五要素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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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分为 5 大板块,各板块的重点内容分别为:1、总部通用板
块:公司治理和组织架构、内部稽核、筹资管理、投资管理、
固定资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担保业务、工程项目、关联方
交易、财务报告、供应链金融管理;2、原材料板块:营运资
金、采购业务、销售业务、临调业务、仓储加工、存货管理;
3、汽车板块:营运资金、采购业务、整车及配件销售业务、售
后维修业务、委托代办业务、存货管理;4、出租车板块:租赁
资产、租赁业务、服务与安全;5、物流及其他板块:仓储物流
管理、无形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
要包括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存货管理、供应链金融管理、工
程项目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
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内
部控制应用手册和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
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
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
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
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错报与利润表相关的,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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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
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 0.1%(不含),则认定为一
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 0.1%(含),小于 0.5%(含)认定
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 0.5%(不含)则认定为重大缺
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错报与资产管理相关的,
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
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 0.5%(不含),则认定为
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0.5%(含),小于 1%(含)认定
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1%(不含)则认定为重大缺
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舞弊行为、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
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
报、审计委员会和纪检审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未依据公认会计准则选择
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
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
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
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
目标。
       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
控制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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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
下: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公司经济损失的,以资产总额指标
衡量。因内控缺陷导致经济损失金额小于资产总额 0.2%(不
含),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0.2%(含),小
于 1%(含),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1%(不
含),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
下: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严重违反法律、法规、
规章等,导致政府或监管机构的调查,并被处以罚款或罚金,
或被限令行业退出、吊销营业执照、强制关闭等;存在重大或
灾难性的环境损害,职工或公民健康问题突出,导致多位职工
或公民死亡;负面消息在全国范围内流传,引起政府部门或监
管机构关注并展开调查,对企业声誉造成重大损害,在较长时
间内无法消除;中高级管理人员或关键岗位人员纷纷流失;公
司缺乏“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程序。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违反法律、法规、规
章、政府政策、其他规范性文件等,导致地方政策或监管机构
的调查,并被处以罚款或罚金,或被责令停业整顿等;对环境
存在比较严重的破坏,影响多位职工或公民健康;负面消息在
某区域流传,企业声誉受到严重损害;中高级管理人员或关键
岗位人员流失较严重;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决策失误、投资
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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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的迹象包括:违反法律、法规、规
章、政府政策、其他规范性文件等,导致地方政府或监管机构
的调查,并被处以罚款或罚金;对环境或公民健康造成一定影
响;负面消息引起企业所在地的地方媒体关注,但并未公开报
道,企业声誉受到轻微损害;中高级管理人员或关键岗位人员
存在流失现象;没有形成“三重一大”决策过程文档。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
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
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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