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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商中拓: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17-04-0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作为浙商中拓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中拓”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浙商中拓预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浙商中拓根据 2017

年度的生产经营计划,预计 2017 年度累计发生的与日常生产经营有关的关联交

易总金额为 101,000 万元。去年同类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 3,697.93 万元。

        本次预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

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事前核查,出具了

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浙江交通集团”)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 联 交 合同签订金
关联交                关联交易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生
            关联人                    易 定 价 额或预计金
易类别                内容                                  已发生金额     金额
                                      原则         额


          浙江交通集 信息化服务、物
 采购     团及其关联 业、租赁服务、   市场价     1,000          0         700.1
              方       培训服务等
                     钢材(螺纹、线
                     材、板材、型材
          浙江交工集
销售产               等)及相关产品
          团股份有限
品或商                 (铁合金、生     市场价      100,000      8,476.57       2,997.83
          公司及其关
  品                 铁、铁矿石、锰
            联方
                     矿、煤等)、水
                       泥、沥青等

                     合计                           101,000      8,476.57       3697.93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 际 发
                                                                     实际发生
关联                                                      生 额 占               披露日
                                      实际发     预计金              额与预计
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同 类 业               期及索
                                      生金额       额                金额差异
类别                                                      务 比 例                 引
                                                                       (%)
                                                          (%)

                    钢材(螺纹、线
                    材、 板材、型
采购                材等)及相 关
原材   浙江物产     产品(铁合金、
料、接 集团及其     生 铁、铁矿    1,026.35       2,000     0.03%    -48.68%     2016-15
受劳   关联方       石、锰矿、 煤
务                  等)、水泥、沥
                    青、 信息化服
                    务

                    钢材(螺纹、线
         浙江交工   材、 板材、型
销售
         集团股份   材等)及相关产
商品
         有限公司   品(铁合金、生 2,997.83 100,000         0.09%    -97.00%     2016-15
或产
         及其关联   铁、铁矿石、锰
品
         方         矿、 煤等)、水
                    泥、沥青
                   钢材(螺纹、线
         浙江物产 材、 板材、型
销售
         集团及其 材等)及相关产
商品
         关联方    品(铁合金、生 1,071.67     2,000    0.03%   -46.41%    2016-15
或产
         (2016 年 铁、铁矿石、锰
品
         1-4 月)  矿、 煤等)、水
                   泥、沥青


                                 2016 年 1 月,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浙江交通集团。
                                 公司在计划 2016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前,业务部门基
                                 于市场前景、产销计划、合作关系、实际履约能力等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对关联交易进行了评估和测算,预计较为合理。但因
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 公司与浙江交通集团及关联方对接的业务部门组建
适用)                           成型较晚,正式开展业务的时间较短,故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数低于年初预计数,存在
                                 较大差异。公司将一如既往的严控关联交易,保证公
                                 平、公正,价格公允。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
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附后。
(如适用)

        注:2016 年,公司向浙江交通集团及其关联方租赁办公场地,支付租赁费、物业费

等合计 700.10 万元,公司已于 2016 年 4 月 9 日在 2015 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并在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中增加了上述关联租赁事项。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杭州市五星路 199 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俞志宏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时间:2001 年 12 月 29 日

       经营范围:以下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汽车修理,住宿,卷烟、雪茄烟、

音像制品、书刊的零售,定型包装食品的销售,中式餐供应。 交通基础设施投

资、经营、维护及收费,交通工程物资经营,交通运输及物流服务,实业投资,
培训服务,交通工程的施工,高速公路的养护、管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

旅游项目的投资开发,车辆清洗,车辆救援服务,建筑材料、花木、文化用品的

销售,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浙江交通集团母公司总资产

1137.31 亿元,净资产 678.53 亿元,2016 年实现营业收入 39.66 亿元,净利润

30.29 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交通集团于 2016 年 1 月 27 日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

司 152,497,69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8.8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10.1.3 规定,浙江交通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浙江交通集团是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要求组建而成的省级交通类

国有资产营运机构,于 2001 年 12 月注册成立,连续十年入选中国企业 500 强

榜单,连续八年列全国陆路运输、城市公交及交通辅助等服务业分项前三位,企

业信用良好,资金雄厚,经营状况稳健,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二)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 2031 号钱江大厦

    法定代表人:邵文年

    注册资本:80,0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1999 年 5 月 20 日

    经营范围:住宿和餐饮服务(限下属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道路、桥

梁、隧道、港口、航道、船闸、机场、市政、铁路、城市轨道等交通工程勘察、

设计咨询、施工、养护、技术服务,地下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及咨

询服务,材料试验,商品混凝土、建筑材料的销售,工程机械的修造和租赁(不

含起重设备维修),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工程项目管理,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

作业务(详见外经贸部批文),经营进出口业务。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资产 158.21 亿元、净资产 20.08 亿元,2016 年实现营业收入 113.32 亿元,

净利润 4.87 亿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浙江交通集团控股子公司。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规定,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

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浙江交通集团控股子公司,是浙江

省内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交通工程施工企业,连续被浙江省工商局评为信用

AAA 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经营状况稳健,企业信用良好,具备较强履约

能力和支付能力。

       三、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定价原则: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签订合同时的

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结算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公司作为主营金属材料、冶金原料、建筑材料等大宗商品销

售的上市公司,可以为浙江交通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工程项目的材料配供配送服

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按照市场价向浙江交通集团租赁办公场地、获得培训服务

于正常和必要的经营管理行为,与浙江交通集团建立长期稳定合作的关系符合公

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公司拓宽业务领域,提升经营业绩,减少时间成本和

沟通成本。此类日常关联交易的存续,有利于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

性。

    2、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没有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不会产生较大影响,对公司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就本次预计的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
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其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对 2016 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说明解释符合市场行情和公司

的实际情况,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交易价格公允,

符合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战略要求,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数

低于年初预计数,存在较大差异,主要是公司变更控股股东后,与浙江交通集团

及关联方相关对接的业务部门组建成型较晚,正式开展业务的时间较短所致。公

司将一如既往的严控关联交易,保证公平、公正,价格公允。

    公司根据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对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作出的预计金额

较为合理;交易价格均按照签订合同时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结算价,定价公允,

符合商业惯例,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

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六、保荐机构意见

    国泰君安核查了本次董事会的议案、决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关联
交易协议等相关文件,了解了上述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后续安排。关于上述关联
交易,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低于年初预计数,存在较大差异。
公司对 2016 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说明解释符合市场行情和公司的实
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2017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
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正常交易事项,发生的交易事项
均属合理、必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
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经核查,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 2017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唐超                 徐慧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