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中拓: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2018-01-20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18-02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中
物储国际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物储国际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分公司有关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以及公司与天津中储物流有
限公司有关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天津港第五港埠有限公司为上述
两案件共同第三人)的案件进展情况已在《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详见公司 2015
年 9 月 2 日披露的 2015-69《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及各期
定期报告。
二、本案最新进展
根据案件进展情况,为给公司诉讼争取有利条件,公司变更
了上述两个案件的被告方及诉讼请求。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
法院已决定受理公司与北京中物储国际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破产债
权纠纷一案(以下简称“案件 1”),天津海事法院已决定受理
公司与天津港第五港埠有限公司、天津保税区天盛国际货运代理
有限公司港口货物保管合同纠纷一案(以下简称“案件 2”)。
现将诉讼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 1 基本情况
原告方: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方:北京中物储国际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
1、判决确认原告享有被告 54,227,300.9 元的债权。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二)案件 2 基本情况
原告方: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方:天津港第五港埠有限公司、天津保税区天盛国际货
运代理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
1、判令两被告共同向原告交付伯格轮项下的罗泊河粉 74104
吨,如不能交付则赔偿原告损失 31,683,440.54 元;
2、判令两被告共同向原告交付散货印度轮项下的 NBL(纽曼
块)、JMBF(金布巴粉)共计 106563.38 吨,如不能交付则赔偿
原告损失 52,854,134.80 元;
以上 2 项损失合计 84,537,575.34 元。
3、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
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可能影响
因上述案件均尚未开庭审理,因此本公司无法判断其对本公
司本期利润的可能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2.《天津海事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