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中拓:关于2018年度拟继续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2018-03-24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18-15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拟继续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
规定,结合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
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 2018 年拟继续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履行合法表决程序的说明
本次拟开展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 2018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该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二、交易的必要性说明
鉴于公司业务规模大,终端客户多,为满足客户保供需求,
公司日常需保有必要的现货自营库存。为有效控制经营风险,提
高公司抵御市场价格波动的能力,实现稳健经营,同时促进业务
转型发展,2018 年,公司拟根据《公司期货管理办法》继续开
展期货套期保值和对冲业务。
三、拟开展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交易类型:根据经营需要开展套期保值、库存管理、期
现对冲、盘面对冲、买入交割等业务。
2、交易品种:期货交易所上市的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
焦炭、焦煤、动力煤、铁矿石、沥青、铜、铝、锌、镍、硅铁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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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因业务发展需要增加的交易品种(相关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
品种除外,增加交易品种需董事会确认)。2018 年公司计划开展
铁合金业务,相应增加商品套期保值交易品种锰硅。
3、交易数量: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现货自营库存总量(也
包括采购成本已经锁定但供应商未发货或已发货未到货的资源
数量)和销售锁价合同未执行总量为最高期货卖出、买入套保头
寸限额;盘面对冲交易:双向开仓数量必须严格执行对冲交易配
比;其它交易类型均按《公司期货管理办法》执行。
4、保证金最高金额为:任意时点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
(不含实物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
5、期货风控小组:由公司风控分管领导、相关事业部分管
领导、风控法务部、经营管理部、物流管理部、财务资产管理部
和资金运营部的责任人组成。风控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其他为组
员。
6、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授权风控法务部对日常操作的合
规性进行监督,授权纪检审计部对期货制度的执行进行定期稽核;
风控法务部及纪检审计部应做好监管工作,发现风险,应及时向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7、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管理制度
2017 年 4 月 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修订
了《公司期货管理办法》,并制订《期货风控管理实施细则》。
五、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风险分析:因期交所交易制度设计完善,钢材、铁矿、焦炭
等期货合约成交活跃,保证金监管严密,公司期货交易所面临的
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信用和资金风险较小。鉴于期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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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属性,交易合约价格走势可能存在阶段性的与基本面的反向
偏离,导致不利基差(期现价差)的发生而面临一定的基差风险,
但从一般规律来看,期货合约价格与现货价格变动趋势总体上趋
于一致,因此基差风险属可控范围。
控制措施:
1、公司为规范期货套期保值的交易行为,加强对套期保值
的监督管理,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基础上,已制定了《公司
期货管理办法》。2017 年 4 月,公司根据新形势下的公司业务
发展及管控新要求,对《公司期货管理办法》进行完善和修订,
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期货管理办
法》对公司套保对冲的原则、条件、交易的实施、资金管理、头
寸管理、止损机制等以及相应的审批流程和权限进行了详细规定;
2、公司成立期货风控小组,按《公司期货管理办法》规定
程序审定和完善公司期货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实施细则和决策流
程、审核公司期货决策流程、对大额卖出交割进行决策等,期货
风控小组会议的议案须经三分之二以上(含)的小组成员同意后
通过;
3、具体操作上,交易指令严格审批,交易资金严密监管,
指令下达与交易下单分离,持仓情况透明化,动态风险预警报告、
监督部门定期审计等,均符合内控管理的要求。公司坚决禁止投
机交易。
六、套保风险管理策略说明
公司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各业务单位现货自营库存或
工程项目锁单保值、避险的运作,严禁以投机为目的而进行的任
何交易行为,套保头寸控制在现货库存或项目锁单量的合理比例
以内。针对现货库存或项目锁单,适时在期货市场进行卖出或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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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套保。
在制定套期保值计划的同时制定资金调拨计划,防止由于资
金问题造成机会错失或持仓过大导致保证金不足被强行平仓的
风险。套期保值计划设定止损目标,将损失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防止由于市场出现系统性风险时造成严重损失。
七、衍生品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为期货交易所上市的螺纹钢、线材、
热轧卷板、焦炭、焦煤、动力煤、铁矿石、沥青、铜、铝、锌、
镍、硅铁、锰硅等交易品种,市场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成交价
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八、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衍生品交易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
业会计准则-套期保值》相关规定执行。 具体核算原则:
(一)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
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
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交
易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券商等的手续费和佣金
及其他必要支出,不包括债券溢价、折价、融资费用、内部管理
成本及其他与交易不直接相关的费用。
(二)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活
跃市场价格计算变动,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
关外,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
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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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价值变动损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
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应当直接计
入所有者权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九、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减少大宗商品市
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影响,从事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以防范库存跌价风险,锁定工程配供业务利润,有利于降低公司
经营风险。公司已就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建立健全了业务操作
流程、审批流程、风险控制措施等相应的内控制度并能够有效执
行;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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