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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商中拓:独立董事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的事前认可函2018-03-24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预计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议案》的事前认可函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
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预计公司 2018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根据正常的生产经营需
要,对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作出的预计金额较为合理;交易
价格均按照招投标结果或签订合同时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结算
价,定价公允,符合商业惯例,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三联、陈丹红、高凤龙
                                           2018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