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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商中拓:监事会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18-04-13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18-19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 年 3 月 23 日,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的 议 案 》 , 公 司 于 2018 年 3 月 24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修订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
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示情况
    公司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了《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17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后)》,并将公司本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
为 2018 年 3 月 24 日至 2018 年 4 月 3 日。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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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现公示
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
象与公司(含下属分、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激励对
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
    二、 监事会核查意见
    依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
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
后)》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
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
励对象的情形:
    (1)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3)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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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人员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
司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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