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中拓:关于投资设立江西中拓再生金属有限公司的公告2019-01-23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19-06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江西中拓再生金属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抓住当前国家发展循环经济、支持再生资源行业的政策机
遇以及废钢行业快速发展的市场机遇,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自然人刘智辉签署《合资协议》,分
别以自有资金 5700 万元、300 万元投资设立江西中拓再生金属
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中拓
再生”),依托公司在钢铁产业链的钢厂客户基础和区域网络优势,
投资废钢铁回收加工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开展废钢回收、加工、
销售业务,进一步拓宽经营品种,延伸钢铁上下游产业链,提升
经营效益。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刘智辉,男,1972 年生,中国国籍,江西省萍乡市人,现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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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中拓长沙建材部经济责任人,为公司废钢业务板块核心管理
人员,负责在湖南、江西等地开展废钢业务,具有丰富的上下游
渠道资源和专业的废钢购销运营经验。
刘智辉与公司及目前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刘智辉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拟设立子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中拓再生金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靓
注册地址: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彭高镇上栗产业园
注册资本:6000 万元
出资情况:浙商中拓以自有资金出资 5700 万元,出资比例
为 95%;自然人刘智辉以自有资金出资 300 万元,出资比例为 5%。
经营范围:废钢铁收购、加工、销售和配送(暂定,以工商
核定为准)
(二)废钢回收加工基地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西上栗年加工 20 万吨废钢铁回收加工配送中
心建设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江西中拓再生金属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萍乡市上栗县彭高镇上栗产业园
项目进度:项目公司完成注册成立即先行开展业务。项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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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周期预计为 6 个月,计划于 2019 年 8 底完成施工建设。
项目规模及项目建设内容:项目规划总建设面积 16787.37
㎡,其中:标准厂房两栋共 12800 ㎡(新建一幢标准厂房 6300
平方米,利用原有一幢厂房 6500 平方米);新建办公楼一栋 3200
平方米,利用原有员工宿舍一幢 787.37 平方米。新建原料堆场
5000 平方米。(最终以经规划审批的设计方案为准)
本项目达产后,废钢加工能力预计 20 万吨/年,废钢经销能
力预计 100 万吨/年。
项目投入:按照“废钢铁加工配送示范基地”的标准进行场
地规划建设,根据建筑设计院及设备厂家对项目投资额的初步估
算,预估项目总投资额为 5606.29 万元,其中,土地购置费约
1350 万元,场地建设及办公室装修等 1892.44 万元,生产设备
投资 2363.85 万元。
2、项目背景
2016 年,国务院发布《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
发展的意见》,要求对生产“地条钢”的企业要立即关停、拆除
设备并依法处罚。2017 年,取缔“地条钢”行动成为钢铁行业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中之重。钢铁行业的供给侧改革推动废钢
行业规范化经营,为公司进入创造了前提条件。
从需求和供给的角度看,废钢行业市场空间较大。目前,我
国工业化和城镇化仍在加快进行中,钢铁的需求和供给总量仍处
在上升阶段。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我国每年粗钢产量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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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亿吨,而炼钢原料主要为铁矿石和废钢。2017 年全球平均炼钢
废钢比(指废钢用量与粗钢产量的比重)已达到 34%,部分发达
国家和地区如美国达到 70%以上,而我国仍以铁矿石作为主要炼
钢炉料,炼钢废钢比不到 17%。根据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发布的
《废钢铁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到十三五末,炼钢废钢比
要达到 20%以上,这意味着到 2020 年废钢需求量将至少提升至
1.6 亿吨/年。无论是从国外发展经验,还是从国内环保和发展
循环经济的角度来看,废钢都将成为替代铁矿石的重要资源。同
时,随着钢铁产业的供给侧改革,钢厂炼钢工艺流程的调整,也
将不断提高废钢的需求量。
从废钢供给角度看,截至 2015 年末,我国钢铁积蓄量已突
破 80 亿吨。按照钢铁积蓄量与废钢的折算比例 2%-3%计算,目
前我国每年废钢产量约为 1.6 亿吨。考虑到我国每年 8 亿吨的粗
钢产量,预计到 2020 年,我国钢铁积蓄量将突破 100 亿吨,每
年废钢产量将达到 2-3 亿吨。此外,折旧类废钢(如报废汽车、
机械设备等)预计将于近几年进入快速增长期。如此庞大规模的
废钢资源需要合理的流向和消化渠道,市场空间是巨大的。1
现有废钢行业的竞争格局为公司整合废钢行业提供了机遇。
相比于铁矿石、焦煤、焦炭,废钢行业仍处于初级整合阶段,市
场集中度较低,目前行业参与者多为中小企业,这也为公司提前
布局废钢行业,整合废钢行业提供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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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数据来源于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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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现有钢厂客户资源及成熟业务模式为公司进入废钢领
域奠定了良好基础。公司作为生产资料供应链集成服务商,在多
年的发展历程中已与国内众多主流钢厂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已积
累的丰富钢厂客户,为公司进入废钢领域奠定了良好基础。同时,
现有中拓特色的较为成熟的运营模式和管理制度,可以直接应用
到同样具有大宗商品属性的废钢领域,具有较强协同效应。
此外,公司作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政策优势、品牌优势及
资金优势等也将使公司在废钢行业具备较强的竞争力。
3、项目盈利模式
项目盈利模式主要有进销差价、加工增值、定制化生产、地
方扶持发展基金奖励等。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刘智辉签订《合资协议》,共同设立江西中拓再生
金属有限公司。
1、出资安排
注册资本:人民币 6000 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 5700 万
元,出资比例为 95%;自然人刘智辉以现金出资 300 万元,出资
比例为 5%。
双方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一次性全额实缴到位,各方应在中
拓再生开立银行账户(含临时账户)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按照
各方的出资比例足额缴纳出资额。
2、董事会及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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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拓再生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 1 名。执行董事由公司推
荐,经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
以连选连任。执行董事为中拓再生法定代表人。
中拓再生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1 名,由公司推荐,经股东会
选举产生。监事每届任期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执行董事、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中拓再生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全面负责中拓再生经营
管理。中拓再生设总经理 1 名,由执行董事聘任,首任总经理由
刘智辉提名;中拓再生设财务负责人 1 名,由公司提名,由执行
董事聘任。上述人员均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不超过
三年,可连聘连任。
中拓再生经营团队其他人员根据经营管理工作需要,由执行
董事和总经理按权限聘任或解聘。
3、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合资协议约定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须
赔偿守约方经济损失。
4、合同生效条件
本次《合资协议》须经公司有权审批机构审议通过,并经双
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及对策
(一)废钢行业国家、地方政策风险
国家对废钢行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地方政府在废钢行业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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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等方面的政策变化对废钢行业发展存在较大影响。
对策:公司将加强废钢行业政策研究,与当地政府部门保持
密切沟通,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同时按照绿色科技的要求建设该
项目,使之成为江西、湖南废钢综合利用企业的“标杆”,树立
良好企业形象,争取更有利的地方扶持政策。
(二)外围废钢基地的货权和价格风险
对策:外围仓库的仓储管理业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中拓
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承接,中拓再生安排业务员驻场,物流主管每
月进行盘库。加强库存管理,根据废钢与建筑钢材的关联关系对
仓库库存进行套期保值,减小库存价格风险。
(三)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
对策:1、选择先进的设备,提高自动化水平,减少人员劳
动强度。2、制定安全管理的规定,安排专职安全员(有大型生
产企业从业经验)检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加强生产现场管理
和安全监管,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排除。3、加强全员安全
培训,树立“安全第一,遵章守纪”的意识,提高全员安全素养。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江西中拓再生金属有限公司建设废钢铁回收
加工配送中心,是公司把握废钢行业发展机遇,布局废钢产业、
落实废钢业务规划的有益尝试,也是公司实现“贸工一体化”发
展战略的有效途径。中拓再生设立后,将进一步拓展公司经营品
种,延伸钢铁产业链,增强客户黏性,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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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稳固并提升公司供应链集成服务商市场地位。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合资协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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