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中拓: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书2019-06-12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独立董事意见书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6月11日(星期二)下午在杭州市
下城区文晖路303号浙江交通集团大厦10楼1018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公司及子公司拟与
浙江中拓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暨关联交易事项发
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有关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日
常经营业务所需,有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盘活公司应收账款,
加快资金周转,提升盈利能力。交易定价参照市场水平协商确定,
符合公平、公允的商业原则,且该笔保理业务为无追索权保理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
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1.3 亿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4.65%,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独立董事:陈三联、陈丹红、高凤龙
2019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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