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中拓:关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19-08-03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根据《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交易和关联交易(2018
年修订)》的要求:“关联交易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对涉
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进行持续披露,每半
年提交一次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并在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中予以
披露”,同时结合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交投财务公司”)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公司对交投财务公司的经营
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及经营情况进行持续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
下:
一、交投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投财务公
司”)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12〕612 号”文件
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于 2012 年 10 月 17 日取得《金融许可
证》(机构编码:L0164H233010001),并于 2012 年 11 月 9 日取
得 《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330000056876028L)。截至报告日,交投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20 亿元人民币,住所地为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 199 号明珠国际商务
中心 2 号楼 8 层,法定代表人为钱文海,经营期限为长期。
截至本报告日,交投财务公司经批准的经营业务范围为:
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
代理业务;
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
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
设计;
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10.从事同业拆借;
11.承销成员单位企业债券;
12.有价证券投资;
13.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报告日,交投财务公司股东由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及其所属的 2 家控股子公司组成,其中: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出资 8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40%;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
有限公司出资 7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35%;浙江宁波甬台温高速公
路有限公司出资 5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25%。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交投财务公司权益为 83.56%。
交投财务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
监事会,聘任了以总经理为首的高级管理人员,制定了三会议事规
则和总经理办公会、办公联席会、党委会议事规则。根据业务开展、
风险管理和内部监督需要设置了八部两室,分别为办公室(董秘办)、
党委工作(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室、资金管理部、公司业务部、
投资银行部、财务核算部、科技信息部、风险合规部和内部审计
部。
截至报告日,交投财务公司共有 5 名董事和 4 名高管,其中董事
长 1 人,董事 3 人,职工董事 1 人,总经理 1 人,副总经理 3 人。
截至 2019 年 6 月末,交投财务公司职工 52 人,具有五年以上金融
或财务从业经历的 39 人,占员工总数的 75%。研究生 23 人(其中
14 人有海外求学经历),占 44.23%;本科 28 人,占 53.85;专科 1
人,占比 1.92%。高级职称 12 人(其中 8 人为注册会计师、1 人为
教授级高级会计师),占 23.08%;中级职称 14 人,占 26.92%。
二、交投财务公司业务情况
(一)资金业务。交投财务公司制定了《资金计划管理办法》、
《存贷款业务利率定价管理办法》、《存放同业业务管理办法》、《同
业拆借业务管理办法》、《商业汇票转贴现业务管理办法》、《结算
业务管理办法》、《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及各类存款管理办法等与
资金相关的业务管理制度,规范开展资金业务。交投财务公司以“防
范风险、确保支付、提高效益”为目标开展资金业务管理,严格按照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监管要求,有效控制资产负债结构
和资产质量,适时采取措施调整头寸配置。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
依据市场规则,交投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
用的原则,灵活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业务和结算业务。当交投财务公
司出现支付困难时,由母公司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有
关规定,给与公司增加相应注册资本金。
(二)信贷业务。交投财务公司制定了《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
办法》、《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
《商业汇票承兑、贴现管理办法》、《担保业务管理办法》、《银团
贷款管理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征信管理暂行办法》、
《委托贷款管理办法》等与信贷业务相关制度,建立了信贷审查委员
会并按照颁布的工作规则对信贷业务进行审查和批准。交投财务公
司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依据客观标准对集团成员单位和
其他符合规定的单位开展信用评级,开展统一授信,明确成员单位
授信额度,公司业务部负责信用评级和授信的调查、管理和执行,
风险合规部负责信用评级和授信的审查并发表审查意见,并依据相
关授权制度批准。交投财务公司信贷业务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
制度,设立调查岗、审查岗并配备不同的调查人员和审查人员分别
担任,明确公司各部门在信贷业务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
(三)信息系统。交投财务公司搭建了与业务发展相匹配的信息
管理系统,主要功能包括:资金结算、资金计划、贷款管理、投融
资预警等。为确保系统安全,一方面采取技术手段确保内外部网络
的隔离、操作系统实行授权和电子签名认证,数据库实施了双机实
时备份;另一方面通过加强信息化管理,组建了安全可控信息技术
推进领导小组和系统应急领导小组,设置专职部门和人员进行系统
开发和维护,制定《结算类信息系统电子证书与岗位管理办法》、《信
息科技外包管理办法》、《重要信息系统业务连续性管理办法》、《机
房管理办法》、《软件系统运营维护管理办法》等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四)风险管理。交投财务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与
“审计委员会”,上述两个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一方面负责制定和
实施识别、计量、监测涵盖各项业务风险的制度、程序和方法,确
保风险管理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另一方面以审计监督促进内控管理,
指导风险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此外,交投财务公司还设有“信贷审
查委员会”、“投资审查委员会”、“案件防控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反
洗钱领导小组”等机构,分别负责信贷业务审批、投资业务审批、案
件防控和反洗钱管理工作。交投财务公司设置了专职的风险管理部
门——风险合规部,配置具备相应能力的风险管理人员专职开展风
险管理工作和业务风险合规审查,并建立了风险管控三道防线,明
确了业务部门、风险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在风险管理中的职责。交
投财务公司在风险管控方面制定了《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试行)》、
《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资产风险五级分类管理办法》、《风险防
范控制制度》、《操作风险管理办法》、《合规风险管理办法》、《声
誉风险管理暂行办法》、《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以及反洗钱相关管
理制度,指导、管理和控制各类风险。
(五)内部监督。交投财务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问责管理办法》、《案件问责工作管理办法》、《案防工作管理办
法(试行)》等内部监督相关制度,通过财务核对、会计核算、信息
统计、案防管理、问责管理和审计监督等多途径确保各项业务的有
效监督。
三、交投财务公司风险状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交投财务公司资产总计 353.20 亿元,
其中存放央行款项 23.07 亿元,存放同业款项 81.98 亿元,吸收存款
319.81 亿元,实现营业收入 8.63 亿元,实现利润总额 5.83 亿元,
实现税后净利润 4.37 亿元(经审计后)。
(二)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 34 条的监管指标:
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10%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交投财务公司的资本充足率为
11.28%。
2.拆入资金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交投财务公司拆入资金余额 2 亿元。
3.担保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交投财务公司担保余额 2.54 亿元。
4.投资余额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 70%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交投财务公司短期证券投资余额 8.71
亿元,长期投资余额为 2.45 亿元,全部投资余额占公司资本总额的
比例为 34.49%。
5.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 20%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交投财务公司固定资产净额为 0.49
亿元,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为 1.51%。
综上所述,交投财务公司取得了合法有效的资质,建立了相应
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经营相适应的组织架构,
雇佣了符合要求并具备相应能力的各类专业人员,采取相应的风险
管控措施,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交投财务公
司运营正常,资金较为充裕,内控健全,资产质量良好,资本充足
率较高,拨备充足,与其开展存款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