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中拓: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浙江中拓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2019-08-03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19-51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浙江中拓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对外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保持不变,仍
为58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7.37%。截止2019年6
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为
28.28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1.11%。敬请投资者
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合计参股 49%
的子公司浙江中拓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拓融资租赁公
司”)提供关联担保,担保额度为 5.8 亿元,实际担保余额不超过
5.76 亿元(按合计持股比例 49%提供融资担保),中拓融资租赁公司控
股股东浙江浙商金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金控”)按 51%持股
比例提供 6 亿元融资担保。中拓融资租赁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向公司及
浙商金控提供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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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担保情况
公司 2019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19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9 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同意为中拓融资租赁
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 5.8 亿元。因中拓融资租赁公司实施增资扩
股,完成后成为浙商金控的控股子公司,上述增资工商变更登记已于
2019 年 6 月 4 日完成。浙商金控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交通集团下属全
资子公司,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规定,中拓融资租赁
公司构成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原为控股子公司中拓融资租赁公司提
供的融资担保变更为为参股子公司提供的关联担保。为保障中拓融
资租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经与国资主管单位沟通,公司拟继续为
中拓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担保额度保持原董事会、股东大
会授权的额度 5.8 亿元不变,实际担保余额不超过 5.76 亿元(按合
计持股比例 49%提供融资担保),同时,浙商金控为中拓融资租赁公
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 6 亿元,按 51%持股比例提供融资担保,中拓融
资租赁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向公司及浙商金控提供反担保。
浙商中拓、浙商金控及中拓融资租赁公司拟签署《保证合同》,
约定上述担保及反担保事项,担保有效期为本议案获公司股东大会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2、担保审议情况
2019 年 8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五次临时会
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浙江中拓融资租赁有
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袁仁军先生、张端清先生、丁建国先生、滕振宇先生审议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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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时均已回避表决,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
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浙江交
通集团将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暨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浙江中拓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329604053K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及住所: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 303 号 803 室
注册资本:61,224,489 美元
成立时间:2015 年 05 月 12 日
法定代表人:蒋照辉
经营范围: 融资租赁及设备租赁、汽车租赁、租赁业务、汽车
事务代理;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交易咨询、顾问;租赁财
产的残值处置、维修及租后服务;提供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金融、证
券、保险);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涉及许可证的凭
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2、股东及持股情况:
浙商金控出资(实缴)23,418,367 美元,占比 38.25%,香港浙经
出资(认缴)7,806,122 美元,占比 12.75%,浙商金控及香港浙经合
计持有 51%股权;浙商中拓出资(实缴)22,500,000 美元,占比
36.75%,中冠国际出资(实缴)7,500,000 美元,占比 12.25%,浙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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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拓及中冠国际合计持有 49%股权。其中,香港浙经注册地为香港,
是浙江交通集团境外全资子公司;中冠国际注册地为新加坡,是浙
商中拓境外全资子公司。
3、主要财务数据:
中拓融资租赁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6月30日 2018年12月31日
总资产 167,036.88 108,165.34
负债 103,553.33 80,081.51
所有者权益 63,483.55 28,083.83
项目 2019年1-6月 2018年
营业收入 8,035.31 11,560.45
净利润 2,751.72 4,242.87
利润总额 3,668.96 5,660.69
上表中拓融资租赁公司 2018 年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审计报告编号大华审字[2019]050075 号。截止
2019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中拓融资租赁公司或有事项
涉及的总金额为 0 元(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经查询,中拓融资租赁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关联关系
如下图所示,浙商金控为中拓融资租赁公司控股股东,而浙商
金控为浙江交通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10.1.3 条规定,中拓融资租赁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担保构
成关联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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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浙江浙商金控有限公司
乙方: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浙江中拓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保证担保的主债权及担保范围
甲方和乙方保证担保的主债权指自甲方和乙方有权决策机构对
本保证事项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根据债权人(指“银行”)与
债务人(丙方)之间的银行融资合同而形成的一系列债权。甲方保证
担保最高额度为人民币 6 亿元,乙方保证担保最高额度为人民币 5.8
亿元(实际保证担保余额不超过 5.76 亿元),在上述约定期限和最
高额度内,债权人与债务人 根据银行融资合同所签 订的一系列合
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为本合同的主合同。
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及利息、罚息、复
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的其他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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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证方式
甲方和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按份共同保
证。
其中,甲方承担 51%的保证责任,乙方承担 49%的保证责任。但
本《保证合同》签署前甲方或乙方已单独签订的担保合同继续履行。
3、担保费用
乙方向丙方收取担保费,基准担保费率为 0.5%-1.5%/年,具体
收取标准参照乙方《担保管理办法》。甲方可参照乙方同等标准向丙
方收取担保费。
4、反担保
(1)反担保的范围
本反担保的保证范围为本《保证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和乙方为丙
方提供按份共同保证的主债权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赔偿
金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的其他全部费用。
(2)在丙方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甲方和乙方因此承担保证
责任后,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或/和乙方书面通知后的十日内,无条
件向甲方或/和乙方承担还款及相关责任。
5、反担保方式
(1)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保证具有独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
担保合同效力的影响。
(2)丙方反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丙方以其全部资产
对反担保范围内债务的清偿向甲方和乙方承担无限责任。
6、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合同三方签章并经甲方和乙方有权决策机构对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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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审议通过之日后成立和生效。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对外担保后,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保持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58 亿元不变,实际担保余额
保持 50 亿元不变。截止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
对外担保总余额 40.34 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44.23%;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
余额 5.75 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0.56%;公司无
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五、董事会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意见
为保障公司参股子公司中拓融资租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公司拟
继续为中拓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担保额度保持原董事会、股
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5.8亿元不变,实际担保余额不超过5.76亿元
(按合计持股比例49%提供融资担保);中拓融资租赁公司控股股东
浙商金控提供担保额度6亿元,按51%持股比例提供融资担保,担保公
平、对等;中拓融资租赁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向公司及浙商金控提供反
担保。
公司董事会在对中拓融资租赁公司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
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认为本次关联担
保事项风险可控,担保费率合理,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
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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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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