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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商中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情形的说明2019-10-26  

						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

                  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情形的说明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

式购买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持有浙江省海运
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相关主
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作出说明如下:
    经核查,本次重组相关主体(包括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为本次重组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参与本次重组的其他主体)
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
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因此,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下接盖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情形的说明》之盖章页)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