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0-18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不涉及变更以 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0年3月26日(周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 间。 2、会议地点: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303号浙江交通集团大厦 10楼1018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袁仁军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第 1 页,共 7 页 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80,182,152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52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56,904,027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079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3,278,125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3.4504%。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湖南启元律 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 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79,649,442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有效表决权 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8%;反对 42,603 股,占出席会议 具有有效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2%;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有效表决权的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235,522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 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70%;反对 42,603 股, 第 2 页,共 7 页 占出席会议具有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3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有效表 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股东袁绍云持有本公司 0.0726%股份(即 490,107 股),为本次 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 袁绍云为本议案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2、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79,649,442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有效表决权 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8%;反对 42,603 股,占出席会议 具有有效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2%;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有效表决权的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235,522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 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70%;反对 42,603 股, 占出席会议具有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3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有效表 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股东袁绍云持有本公司 0.0726%股份(即 490,107 股),为本次 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 袁绍云为本议案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第 3 页,共 7 页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79,649,442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有效表决权 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8%;反对 42,603 股,占出席会议 具有有效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2%;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有效表决权的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235,522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 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70%;反对 42,603 股, 占出席会议具有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3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有效表 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股东袁绍云持有本公司 0.0726%股份(即 490,107 股),为本次 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 袁绍云为本议案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4、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80,139,5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848%;反对 42,6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1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5、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第 4 页,共 7 页 表决情况:同意 280,139,5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848%;反对 42,6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1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725,6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08%;反对 42,6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179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6、关于公司 2020 年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80,139,5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848%;反对 42,6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1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725,6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08%;反对 42,6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179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7、关于公司 2020 年拟继续授权公司管理层购买低风险银行理 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80,137,5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841%;反对 42,6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第 5 页,共 7 页 的 0.0152%;弃权 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723,6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23%;反对 42,6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1792%;弃权 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4%。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8、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浙江中拓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 展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业务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3,725,629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有效表决权 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08%;反对 42,603 股,占出席会议 具有有效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92%;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有效表决权的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725,6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08%;反对 42,6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179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38.0065%股份(即 2.56 亿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 定,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本议案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 6 页,共 7 页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熊荣婷、文立冰 3、结论性意见: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 2020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7 日 第 7 页,共 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