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中拓: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2020-04-02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0-21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诉天津港
第四港埠有限公司(原名“天津港第五港埠有限公司”)、天津
保税区天盛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案件进展情况已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详见
2015-69、2018-02、2018-18、2018-32、2019-01、2019-39、2019-67
《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及各期定期报告。
二、本案最新进展
2019年10月15日,公司关于本案的再审申请在最高人民法院
立案受理,案号为(2019)最高法民申5580号。
近日,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内容如下:公司
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
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
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
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公司的再审
申请。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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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
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案已结案。本案涉案敞口金额8453.76万元,公司于2017
年末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
期利润不会产生影响。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
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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