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中拓:关于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2020-04-21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0-22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后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
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在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再
次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等。本次重组能否通过上述批准和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和核准的时
间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
股份的方式购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
有的浙江省海运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2019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
联交易预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0
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19年11月23日、2019年12月7日、2019年12月24日、2020
年1月22日、2020年2月22日、2020年3月21日,公司分别披露了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刊
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为2019-76、2019-77、
2019-79、2020-02、2020-04、2020-16的相关公告。
二、延期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安排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董事会在6个月内
未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上市公司应当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
份的定价基准日。鉴于本次交易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时间为
2019年10月26日,如在6个月内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司发
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25日。
受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各地区及相关单位均采取了
严厉的管控措施,减少人员流动及聚集。公司本次交易的标的公
司浙江省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4家子公司地处疫情相对严重的
浙江省温州市,对公司及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等工作产生较大
影响;同时,疫情防控措施使公司、标的公司及各中介机构的复
工复产进度受到限制,审计报告需更新基准日并重新出具,因此
本次交易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无法在预计时间内
完成,公司预计无法在2020年4月25日前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
知。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关于
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之
相关规定:“(二十一)适当放宽资本市场相关业务办理时限。
适当延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财务资料有效期和重组预
案披露后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限。如因受疫情影响确实不
能按期更新财务资料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司可在充分披露
疫情对本次重组的具体影响后,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或股东
大会通知时间延期1个月,最多可申请延期3次……”。公司申请
本次交易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1个月,即延期至2020年5
月25日前。公司将全力配合各中介机构落实相关工作,继续积极
推进本次交易相关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
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
三、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
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
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