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中拓: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0-06-04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0-48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份额数量 3,737
万份,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 5.54%,分三期行权;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
普通股;
3、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期:2020 年 5 月 26 日;
4、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人数:144 人;
5、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5.58 元/股;
6、本次激励计划期权有效期为 60 个月。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审核确认,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 日完成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或“本
激励计划” )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中拓 JLC1,期权代
码:037092,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授予具体情况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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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
事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
七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相关议案并发表同
意意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1 日披露了上述事项。
2、2020 年 3 月 11 日至 2020 年 3 月 20 日,公司通过公司内网将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2020 年 3 月 21 日,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
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本计划获得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
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
披露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 年 5 月 2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会
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
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0 年 5 月 26 日。
2、首次授予数量:3,737 万份。
3、首次授予人数:144 人。
4、首次行权价格:5.58 元/股。
5、股票期权授予对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人员及业务骨
干。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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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首次授予股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 占目前股本总
姓名 职位
(份) 票期权数量的 额的比例
比例
袁仁军 董事长 1,500,000 4.01% 0.22%
张端清 董事、总经理 1,500,000 4.01% 0.22%
丁建国 副董事长 1,280,000 3.43% 0.19%
徐愧儒 副总经理 1,280,000 3.43% 0.19%
潘洁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280,000 3.43% 0.19%
魏勇 副总经理 1,280,000 3.43% 0.19%
梁靓 副总经理 1,280,000 3.43% 0.19%
邓朱明 财务总监 1,280,000 3.43% 0.19%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8 人) 10,680,000 28.58% 1.58%
中层人员及业务骨干(136 人) 26,690,000 71.42% 3.96%
合计 37,370,000 100.00% 5.54%
注:激励对象均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本次拟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
差异的说明。
除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被取消其拟持有的 25 万份股票期权外,
本次拟实施的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
7、标的股票种类:公司 A 股普通股。
8、标的股票来源:本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
定向发行。
9、本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及行权安排:
(1)本计划的有效期自每份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
过 60 个月。
(2)等待期为期权授予日至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等待期为 24
3
个月。
(3)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 24 个月后,若达到
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36 个月内分期行权。行权
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行权数量占获
行权安排 行权有效期
授权益数量比例
第一个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40%
行权期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 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30%
行权期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 自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30%
行权期 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
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
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10、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的业绩考核条件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18年业绩为基数,公司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增长率不低于40%,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或平均值;
第一个
2020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2%,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行权期
75分位值或平均值;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不
低于90%。
以2018年业绩为基数,公司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增长率不低于55%,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或平均值;
第二个
2021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2%,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行权期
75分位值或平均值;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不
低于90%。
以2018年业绩为基数,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增长率不低于70%,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或平均值;
第三个
2022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2%,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行权期
75分位值或平均值;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不
低于90%。
注:①上述各年对浙商中拓的考核指标中的净利润与净资产是指
剔除资产处置损益、政府补贴(不含循环经济业务的财政奖励)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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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和净资产。上述各年对标企业所用净利润指标为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指标为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②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当年实施发行股票再融资或
发行股份收购资产等重大资产重组的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及该等
净资产产生的净利润不列入当年及次年的考核计算范围。
在授予及行权年度考核过程中,对标企业样本若出现主营业务发
生重大变化或业绩指标出现异常值,将由公司董事会在年终考核时剔
除或更换相关样本公司。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
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层面业绩
确定。
②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其他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考
核根据个人绩效评价结果确定,即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年
计划行权额度×标准系数。标准系数根据激励对象个人的绩效考评评
价结果确定。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 A、B、C 三个档次。考
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
评价标准 良好以上(A) 合格(B) 不合格(C)
考评结果(S) S≥80 80>S≥60 S<60
标准系数 1 0.9 0
激励对象在行权期内按照本计划规定未能全部或部分行权的股票
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由公司注销。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
明
根据本次《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授予条件的规定,
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股票期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9 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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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9 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发生上述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上述不得获授股票期权的情形。
3、公司业绩考核条件达标
(1)公司层面授予考核条件:
2018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0.5%。2018 年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 2.8 亿元。2018 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
的比重不低于 90%。
(2)关于公司层面授予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说明
公司 2018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10.72%,高于上述考核目
标 10.5%。2018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84 亿元,高于上
述考核目标 2.8 亿元。2018 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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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2%,高于上述考核目标 90%。
注: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约定,计算上述考核指标时,涉及到的净利
润与净资产是指剔除资产处置损益、政府补贴(不含循环经济业务的财政奖励)后的净
利润和净资产。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三、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中拓 JLC1
2、期权代码:037092
3、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0 年 6 月 3 日
4、预留部分期权将在明确授予对象后,另行披露授予登记相关
事项。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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