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0-72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对参股子公司浙江中拓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全 资子公司中冠国际现分别持有浙江中拓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拓租赁”)36.75%、12.25%股权,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 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通集团”)下属全资 子公司浙江浙商金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金控”)及 UNIVERSAL COSMOS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浙经”)分别持有 中拓租赁38.25%、12.75%股权。浙商金控、公司及中冠国际为实 缴出资,香港浙经为认缴,未实际出资。 鉴于目前香港浙经尚不具备出资能力,为不影响中拓租赁发 展,2020年6月浙江交通集团决定将香港浙经持有的中拓租赁 12.75%股权无偿划转给浙商金控;同时,中拓租赁为进一步充实 资本实力,以扩大业务规模,实现多元发展,拟实施增资扩股, 浙商金控拟单方向中拓租赁增资人民币149,117万元,公司及中冠 国际综合考虑公司整体利益,决定放弃本次同比例增资。上述中 拓租赁股权无偿划转及增资扩股后,中拓租赁注册资本 将由 6,122.4489万美元增至14,941.45万美元(注册资本将受汇率影响, 最终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公司及中冠国际合计持股将下降至 20.08%(其中公司持有15.06%,中冠国际持有5.02%);浙商金控 将持有中拓租赁79.92%的股权。 因浙商金控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交通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浙商金控为公司 关联法人。本次浙商金控对中拓租赁单方增资,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中冠国际放弃同比例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4票 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对浙江中拓融资 租赁有限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袁仁军、 张端清、丁建国、滕振宇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 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已经国资主管单位 审批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 系的关联股东浙江交通集团将回避表决。 一、交易对方暨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浙商金控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元帅庙后88-2号578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詹小张 注册资本:100亿元 税务登记证号码:91330000MA27U0MY9Q 成立日期:2018年8月 主要股东:浙江交通集团持有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浙江省国资委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 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浙商金控于2018年8月由浙江交通集团投资设立,目前处于正 常运营中。 2、主要经营情况与财务数据 浙商金控是浙江交通集团全资组建的国有金融控股公司,是 浙江交通集团金融投资平台和金融管控平台,承担金融业务投资、 管控及资产证券化职能。浙商金控未来拟提供财险、证券、期货、 典当、租赁、担保等多种金融服务,致力于打造风控完善、治理 规范、牌照齐全的现代综合金融服务平台。 浙商金控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营业收入171,722,564.89元,净利润92,866,958.00元,总资产 6,853,753,828.04元、净资产为5,492,049,816.48元。 3、浙商金控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交通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浙商金控为公司 关联法人。 4、经查询,浙商金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中拓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蒋照辉 3、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303号803室 4、注册资本:6,122.4489万美元 5、成立日期:2015年5月 6、经营范围:融资租赁及设备租赁、汽车租赁、租赁业务、 汽车事务代理;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交易咨询、顾问; 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置、维修及租后服务;提供经济信息咨询(不 含金融、证券、保险);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涉及许可证的凭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 中拓租赁成立于2015年5月,目前营运正常。中拓租赁2019年、 2020年一季度及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6月30日 2020年3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总资产 233,727.95 188,648.94 202,441.64 负债 162,543.33 120,440.14 135,115.37 所有者权益 71,184.62 68,208.81 67,326.27 应收账款总额 13,229.65 13,022.75 8,777.15 项目 2020年6月30日 2020年1-3月 2019年 营业收入 9,704.22 3,861.32 15,696.00 营业利润 5,054.15 1,088.56 8,703.93 净利润 3,858.35 882.53 6,594.44 经营活动产生的 6,617.61 3,662.48 9,989.78 现金流量净额 上表中拓租赁2020年一季度及2019年财务数据已经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符合《证 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服务业务经历)审计,审计 报告编号天职业字[2020]28419 号,2020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 审计。中拓租赁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金额为0元(包括担保、诉讼与 仲裁事项)。 (三)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美元 股权无偿划转后、本 本次增资后 本次增资后 股东名称 次增资前股权比例 股权比例 出资额 浙商金控 51% 79.92% 11,941.45 浙商中拓 36.75% 15.06% 2,250 中冠国际 12.25% 5.02% 750 合计 100% 100.00% 14,941.45 (四)近三年又一期的股权变动及评估情况 中拓租赁成立于2015年5月,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冠国际 原合计持有其100%股权。2019年2月,中拓租赁实施增资扩股,公 司及中冠国际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引进浙江交通集团下属全资 子公司浙商金控及香港浙经增资,增资完成后,浙商金控及香港 浙经分别持有中拓租赁38.25%、12.75%(认缴)股权,公司及中 冠国际分别持有中拓租赁36.75%、12.25%。上述股权变动情况及 评估情况详见2019年2月22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放弃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 (五)经查询,中拓租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放弃权利的定价依据 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符合《证券 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具有证券服务业务经历)于2020年6月 20日出具了万邦评报〔2020〕163号《浙江中拓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拟增资扩股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 《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 等相关条件,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经综合分 析后确定评估值。经综合分析,本次评估最终采用收益法的评估 结果,中拓租赁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3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 值为903,230,000.00元,与账面所有者权益682,088,050.20元相 比,本次评估增值221,141,949.80元,增值率为32.42%。本评估 结论使用有效期限为一年,即自评估基准日2020年3月31日起至 2021年3月30日止。 上述资产评估结果已经国资主管单位备案。本次浙商金控单 方增资及公司与中冠国际放弃同比例增资的定价以上述经国资主 管单位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 如公司及中冠国际不放弃本次同比例增资权,维持原持股比 例,合计需出资的最高金额为143,269.27万元。 四、协议主要条款 公司、中冠国际、浙商金控及中拓租赁拟共同签署《增资协 议》,主要条款如下: 1、增资 根据《浙江中拓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涉及的股东全 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万邦评报〔2020〕163号),截至评 估基准日2020年3月31日,中拓租赁总资产188,648.94万元,净资 产68,208.81万元。评估公司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评估价值为 90,323万元,与账面所有者权益68,208.81万元相比,评估增值 22,114.19万元,增值率为32.42%。 协议各方均同意,由浙商金控对中拓租赁公司单方增资合计 人民币拾肆亿玖仟壹佰壹拾柒万元(1,491,170,000),浙商中 拓和中冠国际放弃本次增资权利。 本 次增资完 成后,浙 商金控持 有 中 拓租赁 的 股权比例 为 79.92%,浙商中拓持有15.06%,中冠国际持有5.02%。增资完成后, 中拓租赁注册资本约为壹亿肆仟玖佰肆拾壹万肆仟伍佰零玖美元 (USD149,414,509),最终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浙商金控的增资额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实缴到位。 2、增资相关事项的办理 自本协议生效后的15个工作日内,中拓租赁完成与本次增资 相关的股权结构变更、董事、监事变更、公司章程变更等工商变 更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有管辖权的工商登记机关就本次增资 核发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及新营业执照。各方应就本次增资涉 及的工商变更等事宜给予必要配合并签署必须的法律文件。完成 工商变更日即为增资完成日。 3、经营管理 中拓租赁设股东会,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构。 设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浙商金控委派3名,浙商 中拓委派1名,职工董事1名;设董事长1名,由浙商金控委派产生,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设总经理1名,由浙商中拓提名,董事 会聘任或解聘,向董事会负责。不设立监事会,设1名监事,由浙 商金控委派。上述人员每届任期不超过3年,可选(聘)连任; 中拓租赁并入浙商金控财务报表,执行浙商金控《财务会计 制度》。中拓租赁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按规定编制财务会 计报告,依法经中拓租赁委托的年审事务所审计,并在规定时间 内报送全体股东。中拓租赁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若以前年度存 在亏损的,当年利润先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若以前年度无亏 损或当年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仍有结余的,应当提取利润的 百分之十列入法定公积金。在平衡好股东短期收益与中拓租赁中 长期发展的关系,中拓租赁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 润,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 各方同意,中拓租赁自2021年起每年分红比例应不低于当年 可供分配利润的30%,具体分红比例由股东会决策。 4、各方权益保证 中拓租赁股东各方按照实缴资本比例承担和分享中拓租赁损 益。 各方同意,自评估基准日至本次增资款到位期间,浙商金控、 浙商中拓、中冠国际按照51%:36.75%:12.25%(在香港浙经认缴资 本未实缴到位时,各方按照43.84%:42.12%:14.04%)的股权比例 享受该期间损益;增资款到位之后,股东各方按增资后的股权比 例分享损益。在后续利润分配时优先对该期间的损益进行分配调 整。 截止2020年6月30日,浙商中拓合计为中拓租赁提供的担保额 度为5.76亿元。各方同意,自增资完成日起,除为中拓租赁已提 供的担保额度外,浙商中拓不再对中拓租赁新增担保额度,同时 浙商金控须按照本次增资后持有的股权比例(79.92%)提供相应 担保。若浙商金控提供的担保额度未能达到上述股权比例的,浙 商中拓已担保额度须在未达到上述股权比例之日起3个月内做相 应减少,直至各方担保额度符合对等原则。 5、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有权机构审批同意后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以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 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五、放弃权利的原因、影响 综合考虑中拓租赁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2019年,中拓租赁 实现净资产收益率11.82%,公司实现净资产收益率21.72%),所 处行业地位及行业发展前景,为保障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及 中冠国际决定放弃对中拓租赁同比例增资。本次公司及中冠国际 放弃同比例增资权,由浙商金控对中拓租赁单方增资,有助于公 司集中资源做大做强供应链集成服务主业,降低公司整体资产负 债率,长远看可促进中拓租赁进一步做大做强,增强其盈利能力, 进而提升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收益,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本次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会影响 浙商中拓独立性。 本次浙商金控单方参与中拓租赁增资扩股属于正常市场投资 行为,交易价格以经国资主管单位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六、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浙商金控、香港浙经均未发生关联 交易,与控股股东浙江交通集团及其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 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87,046.66万元(含关联存贷),均已履行相 应审议程序并做公开信息披露。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 见巨潮资讯网。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增资协议》; 4、《审计报告》; 5、《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