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中拓: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2020-09-24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浙江省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承诺
如下:
1、本公司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
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及信息,副本资料或者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
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与印章皆为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
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承担法律责任。
3、在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提交有关申报
文件,并保证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信息披露和
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
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下接盖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的盖章页)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