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中拓:关于在海南投资设立全资区域平台公司的公告2021-02-27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1-05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海南投资设立全资区域平台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抓住海南
自由贸易港在贸易、投融资等领域带来的政策红利,进一步完善公
司区域布局,拟以自有资金 4.5 亿元在海南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以
下称“海南平台公司”),打造区域性大宗商品供应链服务集成及投
融资平台。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
时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海
南投资设立全资区域平台公司的议案》。
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
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商中拓集团(海南)有限公司(暂定名,以
工商最终核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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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定代表人:雷邦景
3、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
4、注册资本:4.5 亿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金属材料销售;
金属制品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
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
售;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
及部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
咨询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
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
项目);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装卸搬运;国内货物运输
代理;国际船舶代理;再生资源回收;再生资源销售;金属废料和
碎屑加工处理;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
赁;住房租赁;汽车租赁;物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纸浆销
售;纸制品销售;木材采运;木材加工;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
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许可项目: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
口代理;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道
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道路
货物运输站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城市配送运输服务
(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出资额、出资方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 4.5 亿元人民
币,持有 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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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资背景与必要性
(1)海南平台公司的设立,有利于抓住海南本地建设带来的
新机会,进一步完善公司区域布局
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发布以来,当地投资环境不断改善,新设
投资主体不断增加,新一轮基建投资项目增多,市场机会不断显现,
将切实增加大宗商品市场需求。公司在海南设立区域平台公司,可
充分抓住海南自贸港改革带来的市场机会,为当地建设提供大宗商
品供应链集成服务;同时海南作为我国最南部区域,毗邻东南亚,
区位优势明显,本次投资布局,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网络布局。
(2)海南平台公司的设立,有利于打造公司区域投融资平台
一是在投资方面,《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2025
年前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如从境外分
支机构分回利润);对符合条件的资本性支出,允许在支出发生当
期一次性税前扣除或加速折旧和摊销;对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不
含进口料件或者含进口料件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超过 30%
(含)的货物,经“二线”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海南平台公司
设立后,可充分利用自由贸易港投资优惠政策,并将其作为公司实
施境外投资的平台,享受境外直接投资的税收优惠。
二是在融资方面,《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的创新条
款有:构建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体系(FT 账户),实现境内外本外
币高效流通;支持企业和金融机构丰富融资工具等。上述创新条款,
基本上从资金流通和扩大金融领域开放等维度进行设计,为海南平
台公司打造并完善融资渠道提供有利的政策支撑。
四、对外投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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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司在海南设立区域平台公司,可能存在政策调整、市场
竞争、业务拓展进度等不确定性风险。基于此,公司拟采取的应对
措施如下:公司将与当地政府及同行企业保持紧密联系,密切跟踪
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走向及市场供需情况;设立海南业务内部协调
小组,定期召开协调会,确保按原有规划推进各项业务。
海南平台公司的设立,有利于公司把握海南改革发展政策机遇,
完善业务区域布局,打造公司区域性投融资平台,进一步提升公司
影响力。本次投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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