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中拓:监事会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2021-02-27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
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
权的情形,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
2、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
激励试行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2 月 26 日,向 45 名激励对象授予 606 万份股票期权。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