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中拓:关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申报公告2021-04-15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1-19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
公司股份的申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详情,应阅读本公司于2021年
4月15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
预受要约申报代码:990070
要约收购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要约收购价格:6.14元/股
要约收购数量:全面要约(316,184,186股)
要约收购有效期:自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5月17日
要约收购期届满后,过户清算手续办理时间另行公告
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3个交易日前,预受股东可以委托证
券公司办理撤回预受要约的手续,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预受
要约股东的撤回申请解除对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在要约收
购期限届满前三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可撤回当日申报的预受要
约,但不得撤回已被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就控股
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通集团”)
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要约收购申报的有关事项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后30
日内,本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上发布3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
1、被收购公司名称: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收购公司股票名称:浙商中拓
3、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000906.SZ
4、收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5、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316,184,186股
6、预定收购股份占被收购公司总股本的比例:46.88%
7、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8、要约价格:6.14元/股
9、要约收购有效期:自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5月17日
二、要约价格及其计算基础
(一)要约价格
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为6.14元/股,若浙商中拓在要约
收购报告书公告之日至要约期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收购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计算基础
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计算基础如下:
1、在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
内,浙商中拓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6.49元/股。
2、在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浙
江交通集团未买卖浙商中拓股票。
3、根据《股份收购协议》,浙江交通集团受让中植融云持
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为6.14元/股,不低于《股份收购协议》签
署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的90%。
本次要约定价逻辑的合理性请参见本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
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浙商
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三、股东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申报代码为:990070
2、申报价格为:6.14元/股
3、申报数量限制
股东申报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其股东账户中持有的
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股票数量,超出部
分无效。被质押、司法冻结或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部分不得
申报预受要约。
4、申请预受要约
股东申请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每个交易日的
交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
相关股份预受要约事宜,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
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
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预受数量、收购编码。股票停
牌期间,股东仍可办理有关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预受要约申报
当日可以撤销。
5、预受要约股票的卖出
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份当日可以申报卖出,卖出申报未成交
部分仍计入预受要约申报。
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份应避免再申报卖出,已申报卖出的股
份应避免再申报预受要约,否则会造成相关卖出股份在其交收日
卖空。
流通股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的同一日对同一笔股份所进行
的非交易委托申报,其处理的先后顺序为:质押、预受要约、转
托管。
6、预受要约的确认
预受要约申报经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
效。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确认的预受要约股份进行临时保管。
在临时保管期内,除司法强制扣划以外,该部分股份不再进行任
何形式的转让。
7、收购要约变更
要约收购期限内,如果收购要约发生变更,股东已申报的预
受要约不再有效,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自动解除对相应股份的临
时保管;如股东接受变更后的收购要约,需重新申报。
8、竞争要约
出现竞争要约时,接受初始要约的预受股东,拟将全部或部
分预受股份售予竞争要约人的,在预受竞争要约前应当先撤回相
应股份的预受初始要约。
9、司法冻结
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证券公司应
当在协助执行股份冻结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
预受要约申报。
10、预受要约情况公告
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深交所网
站上公告上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的有关情况。
11、余股处理
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不足一股的余
股的处理将按照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
办法处理。
12、要约收购的资金划转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内,收购人将含相关税
费的收购资金金额足额存入其在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算备
付金账户,然后通知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将该款项由其结
算备付金账户划入收购证券资金结算账户。
13、要约收购股份划转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收购人将向深交所申请办理股份转让
确认手续,并提供相关材料。深交所完成对预受要约股份的转让
确认手续后,收购人将凭深交所出具的预受股份过户确认书到中
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预受要约股份的过户手续。
14、收购结果公告
在办理完毕股份过户登记后,收购人将向深交所提交上市公
司要约收购情况的书面报告,并将本次要约收购的结果予以公告。
四、受要约人撤回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撤回预受要约
股东申请撤回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
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
报要素包括:收购编码、证券代码、证券账户、申报数量、合同
序号、业务类别等。要约收购期限内(包括股票停牌期间),股
东可办理有关撤回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撤回预受要约申报当日
可以撤销。
2、撤回预受要约情况公告
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深交所网
站上公告上一交易日的撤回预受要约的有关情况。
3、撤回预受要约的确认
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
日生效。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解除临时保
管。
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三个交易日前,预受股东可以委托证券
公司办理撤回预受要约的手续,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预受股
东的撤回申请解除对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在要约收购期限
届满前三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可撤回当日申报的预受要约,但
不得撤回已被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
4、竞争要约
出现竞争要约时,接受初始要约的预受股东,拟将全部或部
分预受股份售予竞争要约人的,在预受竞争要约前应当先撤回相
应股份的预受初始要约。
5、司法冻结
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证券公司应
当在协助执行股份冻结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
预受要约申报。
6、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三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可撤回
当日申报的预受要约,但不得撤回已被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
保管的预受要约。
五、受要约人委托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预受、撤回、结
算、过户登记等事宜的证券公司名称及其通讯方式
接受要约的股东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
约收购中相关股份预受、撤回、结算、过户登记等事宜。
六、要约收购期间的交易
被收购公司股票在要约收购期间正常交易。
七、要约收购手续费
要约期满后,转受双方后续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时,所涉
及的税费项目及标准参照A股交易执行。
八、要约收购的清算
本次要约收购有效期满后,公司将另行发布要约收购结果公
告,请投资者关注要约收购资金到账日。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
办公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303号浙江交通集团大厦
8-10楼
联系人:潘洁
电话:0571-86850678
传真:0571-86850639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