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中拓:关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结果暨股票复牌的公告2021-05-24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1-39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
公司股份结果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
(股票简称:浙商中拓,股票代码:000906)将于2021年5月24
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2、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浙江交通集团”)持有公司256,431,682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38.022%。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上市地位不
受影响。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公告了《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交通集团因协议受让湖州
中植融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融云”)持有的公司
55,191,732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18%)而触发法定要约
收购义务,并向除浙江交通集团和中植融云以外的公司其他股东
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公司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全面要约。要
约价格为6.14元/股,要约期限为自2021年4月16日(含当日)起
至2021年5月17日(含当日)止。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要约收购
事项已实施完毕,现将本次要约收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要约收购的基本情况
1、收购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被收购公司名称: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被收购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4、被收购公司股票简称:浙商中拓
5、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000906
6、要约收购支付方式:现金
7、要约收购价格:6.14元/股
8、要约收购期限:自2021年4月16日(含当日)起至2021
年5月17日(含当日)止
9、预定收购的股份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316,184,186股
11、预定收购股份占被收购公司总股本的比例:46.88%
二、本次要约收购的原因及目的
本次要约收购系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交通集团因协议受让中
植融云持有的公司55,191,732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18%)
而触发。
本次协议转让前,浙江交通集团直接持有公司256,413,920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02%;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浙江
交通集团直接持有公司311,605,652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
46.20%。根据《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浙江交通集团应当向除浙江交通集团和中植融云以外的公司
其他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公司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全
面要约。
因此,本次要约收购系为履行上述法定要约收购义务而发出,
并不以终止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
三、本次要约收购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公告了《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交通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财务
顾问报告》及《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浙商中拓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浙江交通集团于2021
年4月16日起开始实施本次要约收购。
2、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公告了《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关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
体股东的报告书》及《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交通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财
务顾问报告》。
3、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8日、2021年5月7日、2021年5月
14日就浙江交通集团要约收购公司股份事宜披露了三次提示性
公告。
4、浙江交通集团委托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本次要约收购期内
每日在其官方网站(www.szse.cn)公告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
和撤回预受要约股份数量以及要约收购期内累计净预受要约股
份数量。
四、本次要约收购的结果
截至2021年5月17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已届满。根据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统计显示,
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5月17日要约收购期间,预受要约户数6
户,共计17,762股股份接受浙江交通集团发出的要约。本次要约
收购股份的过户手续已于2021年5月21日办理完成。
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浙江交通集团持有公司256,431,68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8.022%。根据《公司法》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
件,上市地位不受影响。
五、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浙商中拓,股票
代码:000906)自2021年5月24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
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要
约收购有效资金汇总表》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