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中拓:监事会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解除限售期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2021-06-22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解除
限售期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解除限售期激励对象名
单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77 人,可申请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025,994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60%。
具体如下:
本次可解除限 剩余未解除限
获授的限制性股
姓名 职位 售限制性股票 售限制性股票
票数量(股)
数量(股) 数量(股)
袁仁军 董事长 349,478 104,843 104,844
张端清 董事、总经理 349,478 104,843 104,844
副董事长、党委副
丁建国 297,053 89,116 89,116
书记
徐愧儒 副总经理 297,053 89,116 89,116
魏勇 副总经理 297,053 89,116 89,116
梁靓 副总经理 297,053 89,116 89,116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 人) 1,887,168 566,150 566,152
中层管理人员及中层业务骨干
11,608,594 3,459,844 3,371,239
(71 人)
合计(77 人) 13,495,762 4,025,994 3,937,391
注:上述77名激励对象中,其中4名激励对象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个人绩效考核结
果未达良好以上(A)的原因不得解除限售的22,738股限制性股票已回购注销完毕。
本激励计划在有效期内尚有77名激励对象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剩余未解除限售的股
份数共计3,991,714股。
2、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次解除限售期
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77名激励对象满足第二次解除限售期的解
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77名激
励对象办理第二次解除限售期的4,025,994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
手续。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