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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中拓: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书2022-01-28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独立董事意见书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月27日(星期四)上午以通讯方
式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
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相关事项发表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继续开展商品期现结合业务的独立意
见
     1、对公司2021年度开展的商品期现结合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开展的商品期现结合业务根据公司期现管理办法
进行操作,具有完善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风险防范措施。
商品期现结合业务能防范库存跌价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价格波
动的能力,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公司2021年开展的商品期现结合业
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对公司2022年度拟继续开展商品期现结合业务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继续开展商品期现结合业务的议
案》,我们认为公司为减少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
的影响,从事商品期现结合业务以有效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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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御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波动的能力,实现稳健经营是合理的。公司已
就开展商品期现结合业务建立健全了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风
险控制措施等相应的内控制度并能够有效执行;公司在保证正常生
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现结合业务履行了相关
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继续
开展商品期现结合业务。
   二、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市场行情和公司
实际情况,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且
2021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是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形
式或签订合同时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结算价,交易价格公允,符合
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战略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2021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
的关联交易实际金额与预计金额有较大差距的主要原因为:公司与
浙江交通集团相关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是通过公开招投标
的形式,而招投标时间安排、结果及项目进度存在不确定性;董事
胡佳彬及其关联方当年业务有所调整。
   公司根据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金额较为合理。因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通过公开
招投标的方式,而公开招投标事项及项目进度存在不确定性,故公
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应以实际发生和公开招投标结果为准。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均按照招投标
结果或双方签订合同时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结算价,定价公允,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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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商业惯例,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
利益,没有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较大影响,对公司独立性不会产生影
响;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浙江交通集团、杭州同曦经贸有限公司须回避
表决。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独立董事:陈三联、许永斌、武吉伟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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