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中拓:监事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2022-06-02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浙商中拓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名单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计 134 人,其中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
对象共计 130 人,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406.32 万份,占公
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2.09%。具体如下:
本次可行权
获授股票期 本次可行权的 剩余未行权
数量占目前
姓名 职务 权的数量 股票期权数量 的股票期权
总股本的比
(万份) (万份) 数量(万份)
例(%)
袁仁军 董事长 150 60 90 0.09%
张端清 董事、总经理 150 60 90 0.09%
丁建国 副董事长 128 51.2 76.8 0.08%
徐愧儒 副总经理 128 51.2 76.8 0.08%
魏勇 副总经理 128 51.2 76.8 0.08%
梁靓 副总经理 128 51.2 76.8 0.08%
邓朱明 财务总监 128 51.2 76.8 0.08%
雷邦景 副总经理、董秘 60 24 36 0.04%
汪伟锋 副总经理 60 24 36 0.04%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9 人) 1,060 424 636 0.63%
本期可行权的中层人员及业务骨
2,477 982.32 1,486.20 1.46%
干及其他人员(121 人)
本期不得行权的中层人员及业务
80 0 48.0 0.00%
骨干(4 人)
合计 3,617 1,406.32 2,170.2 2.09%
注:
1、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激励方案,激励
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
2、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
致。
3、雷邦景自 2020 年 11 月 30 日起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汪伟锋自 2021 年 12 月 10 日起担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首次授予第一个行
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130名激励对象满足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
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130名激励对
象办理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1,406.32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
手续。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