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中拓: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同曦经贸)2022-07-14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浙商中拓
股票代码:000906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同曦经贸有限公司
住 所:杭州市拱墅区候圣街 99 号财智顺丰创新中心 4 幢 1501 室
通讯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候圣街 99 号财智顺丰创新中心 4 幢 1501 室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七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
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
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
目 录
释 义 .........................................................................................................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2
2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另有说明外,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简式权益变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指
动报告书》 动报告书》
浙商中拓、上市公司、公
指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
同曦经贸、信息披露义务
指 杭州同曦经贸有限公司
人
因上市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权,上市公司总股本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
对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 5%以下
后首次主动减持行为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准则第 15 号》 指
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
因造成。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杭州同曦经贸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6MA28W92183
法定代表人 王飞
设立日期 2017 年 7 月 24 日
营业期限 2017 年 7 月 24 日至 9999 年 09 月 09 日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候圣街 99 号财智顺丰创新中心 4 幢
注册地址
1501 室
金属材料、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
品及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服装及辅料、矿
经营范围 产品、电子产品(除专控)的批发、零售;企业管理咨询;
财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候圣街 99 号财智顺丰创新中心 4 幢
通讯地址
1501 室
通讯方式 0571-8681989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同曦经贸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
下:
占注册资本比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例
1 胡佳彬 3500 70%
2 林宏强 1500 3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
况如下:
是否拥有境外
姓名 性别 职位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居住权
执行董事兼
王飞 男 中国 海南 否
经理
林宏强 男 监事 中国 宁波 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信息披露人义务人权益变动的原因为实施 2022 年 6 月 18 日披露的股份
减持计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 2022 年 6 月 18 日发布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
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40)中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因自身资
金需求,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48%。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暂无增持上市公司
股份的计划,不排除未来 12 个月内会按上述股份减持计划继续减持浙商中拓股
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33,721,816 股,占
上市公司原总股本(674,200,820 股)的比例为 5.0017%。因上市公司近期部分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上市公司股
本总数变更为 688,232,979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已由 5.0017%被动减少
至 4.899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33,716,816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8990%,变动达 0.0008%。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种类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人民币普通股
同曦经贸 33,721,816 4.8998% 33,716,816 4.8990%
(A 股)
注:若以上表格中数据存在尾差,即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2 年 7 月 12 日,公司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同曦经贸通知,其于 2022 年 7
月 12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5,000 股。本次权益变动是同曦经贸
持股比例被动降至 5%以下后首次减持公司股份。
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同曦经贸持有公司 33,716,816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4.899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票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票中的 3000 万股被
质押;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
形。除上述质押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受限情况。
7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中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 6 个月
内,不存在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8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
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
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9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同曦经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飞
2022 年 7 月 12 日
1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 经济技术开发区启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限公司 迪路 198 号
A-B102-1184 室
股票简称 浙商中拓 股票代码 000906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
杭州同曦经贸有限公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区候圣街 99 号财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司 注册地 顺丰创新中心 4 幢
1501 室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变化
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股票种类: A 股普通股 持股数量: 33,721,816 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 4.8998%
行股份比例
1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股票种类: A 股普通股 变动数量: 5,000 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比例: 0.0008 %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 动 后 持 股 数 量 : 33,716,816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
比例 4.8990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时间: 2022 年 7 月 12 日
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是□ 否□ 不适用√
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 是□ 否
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
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 否□ 不适用√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是□ 否□ 不适用√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13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 否√ 不适用□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14
(此页无正文,为《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同曦经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飞
2022 年 7 月 12 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