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中拓:关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2-08-24
关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的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涉及财务
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每半年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的财务报告,出具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并与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同步披露。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每年度提交涉及财务公司关联
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按照存款、贷款等不同金
融业务类别,分别统计每年度的发生额、余额,并与年度报告同步披
露。独立董事应当结合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专项说明,就涉及
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否公平、上市公司资金独立性、安全性以
及是否存在被关联人占用的风险、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发表明确
意见,并与年度报告同步披露。”
结合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投财
务公司”)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公司对交投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
业务和风险状况及经营情况进行持续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交投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投财务公
司”)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12〕612 号”
文件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于 2012 年 10 月 17 日取得《金融
许可证》(机构编码:L0164H233010001),并于 2012 年 11 月 9 日
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056876028L)。
截至报告日,交投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52.3 亿元人民币,住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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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 199 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2 号楼 8 层,法定代
表人为钱文海,经营期限为长期。
截至报告日,交投财务公司经批准的经营业务范围为:
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
理业务;
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
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
计;
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10.从事同业拆借;
11.承销成员单位企业债券;
12.有价证券投资;
13.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报告日,交投财务公司股东由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及其所属的 1 家控股子公司组成,其中: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出资 41.8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79.92%;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
有限公司出资 10.5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20.08%。浙江省交通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交投财务公司权益为 93.37%。
交投财务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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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聘任了以总经理为首的高级管理人员,制定了三会议事规则和
总经理办公会、办公联席会、党委会议事规则。根据业务开展、风险
管理和内部监督需要设置了十一部两室,分别为办公室(董秘办)、
党委工作(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室、资金管理部、信贷业务部、
融资业务部、投资业务部、财务核算部、科技信息部、发展研究部、
综合监督部、风险合规部和法务审计部。
截止报告日,交投财务公司共有 6 名董事和 4 名高管,其中董事
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董事 3 人,职工董事 1 人,总经理 1 人,副
总经理 1 人,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1 人,总经理助理 1 人。
截止 2022 年 6 月底,公司现有员工 134 人,其中总部 70 人,共享中
心 64 人。总部人员平均年龄 35.2 岁。其中具有会计、经济类等各类
中高级以上职称 41 人,占总部员工总数 58.57%。具有 5 年以上金融
或财务从业经历的 49 人,占总部员工总数的 70%。员工队伍呈现平
均年龄轻、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等特点,为资金安全顺畅运转和
资本高效运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撑。
二、交投财务公司业务情况
1.资金业务。交投财务公司制定了《资金计划管理办法》、《存
贷款业务利率定价管理办法》、《存放同业业务管理办法》、《同业
拆借业务管理办法》、《商业汇票转贴现业务管理办法》、《结算业
务管理办法》、《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及各类存款管理办法等与资
金相关的业务管理制度,规范开展资金业务。交投财务公司以“防范
风险、确保支付、提高效益”为目标开展资金业务管理,严格按照中
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监管要求,有效控制资产负债结构和
资产质量,适时采取措施调整头寸配置。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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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规则,交投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
则,灵活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业务和结算业务。当交投财务公司出现支
付困难时,由母公司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给
与公司增加相应注册资本金。
2.信贷业务。交投财务公司制定了《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商业汇
票承兑、贴现管理办法》、《担保业务管理办法》、《银团贷款管理
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征信管理暂行办法》、《委
托贷款管理办法》、《并购贷款管理办法》、《循环贷款管理办法》、
《押品管理办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管理办法》、《贷款受托支
付管理办法》等与信贷业务相关制度,建立了信贷审查委员会并按照
颁布的工作规则对信贷业务进行审查和批准。交投财务公司遵循“公
平、公正、公开”原则,依据客观标准对集团成员单位和其他符合规
定的单位开展信用评级,开展统一授信,明确成员单位授信额度,公
司业务部负责信用评级和授信的调查、管理和执行,风险合规部负责
信用评级和授信的审查并发表审查意见,并依据相关授权制度批准。
交投财务公司信贷业务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制度,设立调查岗、
审查岗并配备不同的调查人员和审查人员分别担任,明确公司各部门
在信贷业务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
3.信息系统。交投财务公司搭建了与业务发展相匹配的信息管理
系统,主要功能包括:资金结算、资金计划、贷款管理、投融资预警
等。为确保系统安全,一方面采取技术手段确保内外部网络的隔离、
操作系统实行授权和电子签名认证,数据库实施了双机实时备份;另
一方面通过加强信息化管理,组建了安全可控信息技术推进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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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系统应急领导小组,设置专职部门和人员进行系统开发和维护,制
定《结算类信息系统电子证书与岗位管理办法》、《信息科技外包管
理办法》、《重要信息系统业务连续性管理办法》、《机房管理办法》、
《软件系统运营维护管理办法》等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4.风险管理。交投财务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与“审
计委员会”,上述两个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一方面负责制定和实施
识别、计量、监测涵盖各项业务风险的制度、程序和方法,确保风险
管理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另一方面以审计监督促进内控管理,指导风
险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此外,交投财务公司还设有“信贷审查委员
会”、“投资审查委员会”、“案件防控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反
洗钱领导小组”等机构,分别负责信贷业务审批、投资业务审批、案
件防控和反洗钱管理工作。交投财务公司设置了专职的风险管理部门
——风险合规部,配置具备相应能力的风险管理人员专职开展风险管
理工作和业务风险合规审查,并建立了风险管控三道防线,明确了业
务部门、风险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在风险管理中的职责。交投财务公
司在风险管控方面制定了《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内部控
制管理办法》、《资产风险五级分类管理办法》、《风险防范控制制
度》、《操作风险管理办法》、《合规风险管理办法》、《声誉风险
管理暂行办法》、《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以及反洗钱相关管理制度,
指导、管理和控制各类风险。
5.内部监督。交投财务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管理办法》、《问
责管理办法》、《案件问责工作管理办法》、《案防工作管理办法(试
行)》等内部监督相关制度,通过财务核对、会计核算、信息统计、
案防管理、问责管理和审计监督等多途径确保各项业务的有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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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投财务公司风险状况
1.经营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交投财务公司资产总计 599.96 亿元,其
中存放央行款项 26.87 亿元,存放同业款项 60.67 亿元,吸收存款
520.76 亿元,实现营业收入 9.33 亿元,实现利润 3.89 亿元,实现税
后净利润 2.94 亿元(未审数)。
2.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 34 条的监管指标:
(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10%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交投财务公司的资本充足率为 14.67%。
(2)拆入资金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交投财务公司拆入资金比例 0%。
(3)担保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交投财务公司担保余额 46.33 亿元。
(4)短期证券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 40%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短期证券投资余额占公司资本总额的比
例为 33.57%。
(5)长期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 30%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长期投资余额占公司资本总额的比例为
21.57%。
(6)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 20%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为 0.46%。
四、双方合作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2 年 6 月 30 日在交投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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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772.09 万元,占公司银行存款总额比例 0.31%,其对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的授信总额 265,000.00 万元占公司授信总额比例 6.74%,属于
正常、合理的银企合作范畴,未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且存款金
额全年未超过《金融服务协议》约定的上限额度,存款安全性和流动
性良好,未发生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公司及
控 股 子 公 司 2022 年 6 月 30 日 在 交 投 财 务 公 司 的 贷 款 余 额 为
145,000.00 万元,占公司贷款总额比例为 16.33%,财务公司提供的金
融业务服务,交易作价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就该类型服务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以及《金融服务协议》相关要
求,定价公允、合理。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交投财务公司的合作,与公司其他合作银
行相同,完全遵循市场化原则,全年均严格遵照以下《金融服务协议》
合作原则进行融资和资金存放:
1.交投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非排他的金融服务;
2.公司有权在了解市场价格和衡量各方面条件的前提下,结合自
身利益并基于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下,自主决定是否接受交投财务金
融服务,以及在期限届满时是否继续保持与交投财务的金融服务关系,
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其他金融服务机构提供相关的金融服务。为免
歧义,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并无义务使用交投财务公司提供的任何金
融服务;
3.双方同意建立重要商业合作关系,并在公司高层建立定期会晤
沟通机制,及时交流相关的业务信息和合作情况。
综上所述,交投财务公司取得了合法有效的资质,建立了相应的
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经营相适应的组织架构,雇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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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符合要求并具备相应能力的各类专业人员,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
施,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交投财务公司运营
正常,资金较为充裕,内控健全,资产质量良好,资本充足率较高,
拨备充足,与其开展存款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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