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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景峰医药: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5-04-23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15-032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丁健              独立董事             公务                         无

    公司负责人叶湘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丛树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丛树芬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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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57,655,890.22             293,456,461.84                         21.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1,724,255.31              35,375,397.55                         17.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40,342,186.83              30,798,832.10                         30.99%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56,553,470.96                901,033.07                        6,176.5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                         0.08                      -37.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                         0.08                      -37.5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12%                     3.88%                          -0.76%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3,064,271,746.08           1,913,798,505.39                         60.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890,978,352.39             981,188,433.35                         92.7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69,608.8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059,969.17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67,873.15

减:所得税影响额                                                          258,045.3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82,373.37

合计                                                                    1,382,068.4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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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6,364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叶湘武           境内自然人            19.49%     155,871,802       153,524,302 质押                     78,000,000

中国长城资产管
                 国家                  11.67%      93,352,870                  0
理公司

刘华             境内自然人             5.02%      40,135,453        37,810,453 质押                     30,830,000

简卫光           境内自然人             5.02%      40,135,453        37,810,453 质押                     25,000,000

李彤             境内自然人             5.02%      40,135,453        37,810,453 质押                     19,000,000

张慧             境内自然人             3.86%      30,835,453        30,835,453

叶高静           境内自然人             3.86%      30,835,453        30,835,453

南海成长精选
(天津)股权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3.22%      25,765,825        23,595,825
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维梧百通投资管
理咨询(上海) 境内非国有法人           2.99%      23,904,179        23,904,179
有限公司

维梧睿璟投资管
理咨询(上海) 境内非国有法人           2.33%      18,656,789        18,656,789
有限公司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93,352,870 人民币普通股

平江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10,075,790 人民币普通股

叶湘武                                                                2,347,500 人民币普通股

刘华                                                                  2,325,000 人民币普通股

简卫光                                                                2,325,000 人民币普通股

李彤                                                                  2,325,000 人民币普通股

南海成长精选(天津)股权投资基                                        2,1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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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瑞滙集
                                                                     1,341,954 人民币普通股
合资金信托计划

肖贵清                                                               1,031,239 人民币普通股

黄钢                                                                 1,030,100 人民币普通股

                                 前 10 名股东中,叶湘武、张慧、叶高静三位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是一致行动人;维梧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百通投资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与维梧睿璟投资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存在关
说明                             联关系,是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
                                 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无。
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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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比上期期末增加305.54%,系公司本期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所致。
2、应收票据比上期期末减少46.48%,系公司本期背书转让、汇票到期承兑所致。
3、存货比上期期末增加44.98%,系公司本期收购大连德泽药业有限公司、子公司贵州景诚制药有限公司备货增加所致。
4、无形资产比上期期末增加119.35%,系公司本期将大连德泽药业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5、商誉比上期期末增加92.18%,系公司本期收购大连德泽药业有限公司所致。
6、递延所得税资产比上期期末增加54.78%,系公司本期将大连德泽药业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7、应付账款比上期期末增加38.12%,系公司本期将大连德泽药业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贵州景诚制药有限公
司备货增加采购款所致。
8、预收账款比上期期末增加49.03%,系公司本期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9、资本公积比上期期末增加371.01%,系公司本期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致。
10、少数股东权益比上期期末增加1122.24%,系公司本期收购大连德泽药业有限公司产生少数股东权益、本期净利润增加
所致。
11、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81.06%,系公司本期较上年同期新增三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销售收入有所增长所致。
12、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204.19%,系公司本期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13、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64.80%,系公司本期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14、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42.89%,系公司本期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减少所致。
15、少数股东损益比上年同期增加1860.69%,系公司本期较上年同期新增三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但未百分百控股的公司所
致。
16、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39.56%,系公司本期较上年同期新增三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
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17、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54.15%,系公司本期员工人数增加、工资及奖金增加、新增三家纳
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所致。
18、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199.88%,系公司本期工程项目投资增加所致。
19、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72.94%,系公司本期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20、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247.82%,系公司本期支付银行借款利息和票据贴现利息增加
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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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根据《重组管理
                                                     办法》相关规
                                                     定,本次交易完
                                                     成后叶湘武成
                                                     为天一科技实
                                                     际控制人,叶湘
                                                     武及其一致行
                                                     动人张慧、叶高
                                                     静、叶湘伦以景
                                                     峰制药股权所
                                                     认购天一科技
                                     叶湘武;刘华;                     2014 年 02 月 28
                                                     本次发行股份                         12 个月/36 个月 履行中
                                     简卫光;李彤等                     日
                                                     自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
                                                     不得转让;刘
                                                     华、简卫光、李
                                                     彤等以景峰制
                                                     药股权所认购
                                                     天一科技本次
                                                     发行股份自上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市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得转
                                                     让。

                                                     长城公司所持
                                                     天一科技全部
                                                     股份(拟向叶湘
                                                     武等人协议转
                                                     让的 5,000 万股
                                                     股份除外,下
                                                     同),自天一科
                                                     技本次发行的
                                     中国长城资产 股份上市之日 2014 年 02 月 28
                                                                                          24 个月        履行中
                                     管理公司        起 12 个月内不 日
                                                     转让。自天一科
                                                     技本次发行的
                                                     股份上市之日
                                                     起第 13 个月至
                                                     第 24 个月期
                                                     间,长城公司所
                                                     持天一科技全
                                                     部股份的 50%



                                                                                                                   7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不转让。自天一
         科技本次发行
         的股份上市之
         日起 24 个月届
         满后,长城公司
         所持天一科技
         全部股份解除
         锁定。

         本次重组完成
         后,上市公司将
         继续执行《公司
         章程》约定的利
         润分配政策,重
         视对社会公众
         股东的合理投
         资回报,维护社
         会公众股东权
         益。若本次重组
                            2014 年 02 月 28
叶湘武   后 36 个月内天                        36 个月        履行中
                            日
         一科技根据监
         管部门要求或
         者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进行《公
         司章程》分红条
         款的修订,本人
         承诺在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前
         述议案时投赞
         成票。

         实际控制人叶
         湘武及其一致
         行动人出具了
         《关于避免与
         湖南天一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同业竞争的承                          叶湘武为上市
                            2013 年 09 月 27
叶湘武   诺函》;详见上                        公司实际控制 履行中
                            日
         市公司于 2014                         人期间
         年 11 月 27 日公
         告的《天一科
         技:重大资产出
         售及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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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交易报告
                 书(修订稿)》

                 叶湘武及其一
                 致行动人出具
                 了《关于规范关
                 联交易的承诺
                 函》;详见上市
                 公司于 2014 年
                                                     叶湘武为上市
                 11 月 27 日公告 2013 年 09 月 27
叶湘武                                               公司实际控制 履行中
                 的《天一科技:日
                                                     人期间
                 重大资产出售
                 及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
                 (修订稿)》

                 叶湘武及其一
                 致行动人出具
                 了《关于保障湖
                 南天一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
                 立性的承诺
                 函》;详见上市
                                                     叶湘武为上市
                 公司于 2014 年 2013 年 09 月 27
叶湘武                                               公司实际控制 履行中
                 11 月 27 日公告 日
                                                     人期间
                 的《天一科技:
                 重大资产出售
                 及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
                 (修订稿)》

                 景峰制药全体
                 股东对景峰制
                 药合并报表、景
                 峰制药母公司
                 及子公司实现
叶湘武;;刘华;                     2014 年 02 月 28
                 承诺年度第一                                       履行中
简卫光;李彤;等                    日
                 年预测净利润
                 承担业绩补偿
                 责任;叶湘武、
                 张慧、叶高静、
                 叶湘伦、刘华、



                                                                             9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简卫光、李彤等
               对景峰制药合
               并报表、景峰制
               药母公司及子
               公司实现承诺
               年度第二年、第
               三年预测净利
               润承担业绩补
               偿责任,并对补
               偿期限届满时
               的减值测试承
               担补偿责任。详
               见上市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27
               日公告的《天一
               科技:重大资产
               出售及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修订稿)》

               若景峰制药在
               2014、2015、
               2016 年度中任
               一年度当期累
               计经审计的的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母
               公司所有者的
               实际净利润低
               于当期累计承
               诺净利润,则差
中国长城资产                      2014 年 02 月 28
               额部分由长城                          36 个月   履行中
管理公司                          日
               公司使用前述
               专用账户中的
               货币资金予以
               补足。详见上市
               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27 日公告
               的《天一科技:
               重大资产出售
               及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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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交易报告书
                                                   (修订稿)》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无
(如有)


注:公司已于 2015 年 4 月 7 日更名为“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景峰医药”,承诺中所述“天一科技”为旧称。


四、对 2015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资料

2015 年 01 月 01 日                                                                   公司更名事宜及大连德泽
                       无现场接待   电话沟通        个人             公众投资者
-2015 年 03 月 31 日                                                                  药业收购情况等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22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