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峰医药:诉讼进展公告2019-03-19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19-013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子公司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上海景峰”)于2019年3月18日收到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金州法院”)《民事裁定书》【案号:(2018)辽0213民初字第3904号】。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现就上述案件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基本情况
2018年8月16日,上海景峰函告公司:就控股子公司大连德泽药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大连德泽”)的营业期限届满事项已起诉大连德泽之二股东浙江德清慧君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清慧君”)。上述诉讼【案号:(2018)辽0213
民初字第3904号】已在2018年8月18日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18-047《湖南景峰医药股份
有限公司诉讼公告》中进行了披露。
二、诉讼进展情况
大连德泽于2019年3月18日召开了股东会,参会股东就经营期限延长达成和解,一
致同意延长大连德泽药业有限公司经营期限。大连德泽已于同日向大连市金普新区市
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工商变更申请。
2019年3月18日,大连德泽收到金州法院《民事裁定书》,大连德泽向金州法院提
出的撤诉申请,法院裁定准许撤诉。案件受理费用11,720元,减半收取5,860元,由大
连德泽负担。
三、本次公告前公司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除以上披露的诉讼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民事裁定书》【案号:(2018)辽0213民初字第3904号】。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