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峰医药:《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2022-10-11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拟修订的《公司章程》,拟对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第十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 第十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1 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 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
董事会人数的1/3。 事会人数的1/3。
第三十九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 第三十九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
会议的通知方式为电话、传真、信函、电 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
子邮件、专人送达。通知时限为临时董事 过传真、电子邮件、即时通讯等方式通知全
会召开日的前五天。该通知应抄送公司监 体董事。该通知应抄送公司监事和公司总
2 事和公司总裁。 裁。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 如遇紧急情况,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
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 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
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 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
上作出说明。 作出说明。
第四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过半 第四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过半
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但公司因《公司 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但公司因《公司章
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 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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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份的,应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 应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
会会议决议决定。 决议决定。
第四十六条 委托和受托出席董事会会 第四十六条 委托和受托出席董事会会
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联 (一)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联
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关联董事 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关联董事
也不得接受非关联董事的委托; 也不得接受非关联董事的委托;
(二)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 (二)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
为出席,非独立董事也不得接受独立董事的 为出席,非独立董事也不得接受独立董事的
4 委托; 委托;
(三)董事不得在未说明其本人对提案 (三)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
的个人意见和表决意向的情况下全权委托 的委托,董事也不得委托已经接受两名其他
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有关董事也不得接受全 董事委托的董事代为出席。
权委托和授权不明确的委托;
(四)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
的委托,董事也不得委托已经接受两名其他
董事委托的董事代为出席。
第五十五条 …… 第五十五条 ……
董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的,董事 董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的,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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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以传真方式送交表决票至董事会秘书 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即时通讯等方式
处。 送交表决票至董事会秘书处。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