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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景峰医药:关于与常德市德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自愿性公告2023-02-28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3-003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常德市德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自愿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协议双方合作的意向性约定,仅作为指导性
文件和签订其他相关具体合同的依据,后续具体合作事项、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
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
    2、本次签订的协议不涉及具体项目和金额,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 需
视双方正式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六、其他说明”的情况。


    一、概述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甲方”)与常德市德源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下称“德源集团”或“乙方”)于近日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
方拟充分利用公司的技术、人才、市场和德源集团的资源配置优势,在原料药的研发、
成果转化、药品注册与生产、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结成战略
合作关系。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实质性交易,不构成
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
战略框架协议的签署无需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


    二、合作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对方概况
    企业名称:常德市德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61,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胡建新
    注册地址: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桃林路661号(双创大厦19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70079910730XQ
    成立日期:2007 年 03 月 13 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及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资本投资服务;投
资与资产管理;投资项目管理活动;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水利土石方
工程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服务;货运港口;装卸搬运;通用仓储;土地使用权租
赁服务;场地准备活动;企业总部管理;土地管理服务;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城市更
新;产业园区开发及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开发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德源集团是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制的企
业,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其100%股权。
    (三)与公司关系:德源集团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常德市德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 合作主要内容
    1、双方拟充分利用甲方的技术、人才、市场和乙方的资源配置优势,在原料药的
研发、成果转化、药品注册与生产、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
    2、甲方拟在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落地药物研发、生产项目;乙方根据甲方需求,
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并取得乙方主管部门批准的前提下,以合适方式投
资甲方或项目,并积极帮助甲方或项目申请政策扶持。
    3、双方将根据本协议确定的合作原则,就双方的合作内容另行签署协议,合作的
具体细节及条款,以后续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
    (二)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且经过双方内部审议程序之日起生效。
      2、对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进一步协商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
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经双方一致书面同意,可终止本协议。
      4、任何因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而产生的争议,均应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
加以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则任何一方有权在该等争议发生后三十天内,向签署地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次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未涉及具体合作项目,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
重大影响,若后续具体业务能够按计划顺利推进,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
响。本次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明确了公司与德源集团的战略合作关系,将有
利于实现互利共赢、协同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能力。《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协议而对协议对方形成依赖,不
对公司与其他合作方的合作构成排他性。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仅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对双方合作事项的原则性约定,主要为
充分发挥协议双方在各自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和资源优势,通过建立平等尊重、合作共
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促进双方共同发展,协议中所涉及合作事项需另行签订具体
业务合同,后续是否能最终达成具体合作及业务进度均存在不确定性。实际业务合作
须以双方签订的具体业务合作协议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未来在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下的具体合作事项,本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审批权限及程序,
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说明
      1、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情况

序号        协议对方          协议名称                    披露索引                 进展情况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0 日在巨潮
        常 德 经 济 技 术开 《 战 略 框 架                                         合同期满已
  1                                          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常德经济技术开
        发区管理委员会      合作协议》                                             终止
                                             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战略框架合作协
                                          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常 德 经 济 技 术开 《 常 德 市 原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在巨潮
         发区管理委员会、 料 药 和 制 剂 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署投资合作建设
                                                                                  协议各方协
  2      湖 南 常 德 市 德源 国 际 化 产 业 “常德市原料药和制剂国际化产业园
                                                                                  商一致终止
         投 资 开 发 有 限公 园 项 目 合 作 项目”的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
         司                 框架协议》    编号:2020-042)
      2、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
动情况
      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持公司股份均未发生
变化。
      3、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所持限售股解限售
及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未来三个
月内股份减持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