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峰医药: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3-04-29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2022 年,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
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现将独立董事 2022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确定了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履行了相关程
序,合法有效。
2022 年度,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报告 是否连续两 现场参 网络参
现场参 通讯参 委托出 缺席董
独立董 期应参 次未亲自参 加股东 加股东
加董事 加董事 席董事 事会次
事姓名 加董事 加董事会会 大会次 大会次
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会次数 议 数 数
刘润辉 8 0 8 0 0 否 0 6
彭 龙 8 0 8 0 0 否 0 6
钟少先 8 0 8 0 0 否 0 6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
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 2022 年度
公司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没
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类文件的规定,本着
对全体股东和利益相关者负责的态度,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以下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
董事会会议
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届次
1、《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2年4月28日 8-14
2、《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
3、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
立意见;
4、《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董事会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6、《关于 2022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7、《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2022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
相应担保的议案》;
8、《关于董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和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专项说明的
议案》。
2022年6月8日 8-15 1、《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1、《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2年度对存量融资继续提供担
2022年7月4日 8-16
保的议案》。
1、《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22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2022年8月26日 8-17
2、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
意见。
2022年12月5日 8-21 1、《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独立董事意见书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具体内容请查阅相关公告。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召集、召开符合相关规定,
能够依法合规履行职责,决策过程科学高效。具体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成员由3名董
事组成,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
出建议,独立董事对战略委员会提供专业意见。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独立董
事、专业会计人士担任。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
《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
成员本着勤勉尽责、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推进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
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1)2021年年报审计工作期间,共召开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
司审计计划及财务报表资料进行审阅,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
2
通。审计委员会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审
计工作情况的总结如下:
认真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与负责公司
年度审计工作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协商
确定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认真审阅了公司初步编制的财务会计
报表。
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年审注册
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审计报告提交的时间进行了督
促、沟通和交流。
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再
一次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提出相关审议意见。
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2021年度审计报告工
作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从事本年度公司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
2)2022年12月2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
定、审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并依照
上述考核标准及薪酬政策进行考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
2022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
人员主要工作职责及公司2021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
况,对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进行绩效评价,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及
薪酬分配政策提出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报酬数额及奖励方案。
2022年4月27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及《关于2022年报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4)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由3名董事组
3
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主要负责对《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具有提名
权的提名人所提名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向董
事会报告,对董事会负责。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2年,我们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等事项,在
董事会上发表各自的意见。对公司更换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按照规
定事前做了充分了解,签署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独立意
见。此外还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2023年公司面临更加复杂的经营环境,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勤勉尽责,努力为公司发展提出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
策提供参考意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
五、其他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4
(此页无正文,为《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
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刘润辉 彭 龙 钟少先
2023 年 4 月 27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