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 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证监发〔2005〕 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的规定和要求, 作为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1 年上半年 度对外担保情况和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并发 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相关程序,所有对外 担保均取得了董事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大额担保经过了股 东大会的批准,并履行了临时和定期披露义务。截止到本报告期末, 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 独立董事:熊澄宇、黄昇民、汤世生 陈 玮、龚光明 2011 年 8 月 29 日